戶口問題,是拆遷律師經常遇到的另一個問題。那么拆遷過程中的補償到底和戶口有沒有關系呢?
(一)城市房屋征收
當前,城市房屋的征收主要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其中第十七條規(guī)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笨梢?,從左邊法律右邊的層面上講,城市產權房的補償依據是被征收房屋的價值,和戶口沒有關系。
實踐中,對于房屋面積小但是人口多的情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一個原則性的規(guī)定,即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yōu)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奔?,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以通過住房保障的形式解決居住問題。
為了落實住房保障條件,各地地方法規(guī)、規(guī)章中往往制定了一些與戶口有關的規(guī)定,整理如下。
1、上海市
《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按照本市經濟適用住房有關住房面積核定規(guī)定以及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折算公式計算后,人均建筑面積不足22平方米的居住困難戶,增加保障補貼,但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除外。增加的保障補貼可以用于購買產權調換房屋。
折算公式為:被征收居住房屋補償金額÷折算單價÷居住困難戶人數。
保障補貼=折算單價×居住困難戶人數×22平方米-被征收居住房屋補償金額。
公有住房
第四十四條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貨幣補償款、產權調換房屋后,應當負責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貨幣補償款、產權調換房屋歸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第五十一條本細則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三)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時,在被征收房屋處具有常住戶口,并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湖南省
《湖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條例》
第十三條第三款:對農村移民以戶為單位人均住房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人均二十五平方米的標準計算房屋補償費;超過實際房屋面積之外的差額部分的補償費用,由人民政府協(xié)調解決。
3、陜西省
《陜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辦法》
第四條征收個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租賃或購買保障性住房:
(一)滿足市、縣(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戶籍、勞動關系和各項社會保險要求;……
4、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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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
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被征收人屬于生活特別困難人員的,其被征收住宅房屋每戶建筑面積小于45平方米(在本市內有其他住宅用房的合并計算),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按家庭人口2人以下建筑面積不小于45平方米、3人以上建筑面積不小于60平方米的標準,由征收人提供成套住宅房屋作為產權調換房屋,規(guī)定面積以內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部分按建筑成本結算差價;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規(guī)定面積基數以本次房屋征收提供的所有產權調換房屋的平均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二)農村征地拆遷
對于農村來講,農業(yè)人口的確定依據主要就是戶口登記,而戶口在農村的人不一定就是農業(yè)人口,要看是否為“農業(yè)家庭戶”。
農業(yè)人口主要有兩項相關的權利:
一、承包土地?!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guī)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fā)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p>
其中,如何確定是否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左邊法律右邊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實踐中主要依據的就是戶口。此外,可以參考《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的會議紀要〉的通知》:“
一、關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的基本原則。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應當以是否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是否依賴于農村集體土地作為生活保障為基本條件,并結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記的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戶口,作為判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一般原則?!?/p>
二、申請和獲得宅基地?!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其中,農村村民和“戶”的認定,也是依據戶口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