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稱
來源渠道
來源渠道說明
材料類型
紙質材料份數(shù)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
示例樣表空白表格
其他
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提供紙質申請表,或者申請人自“一網通辦”總門戶下載電子申請表
原件
1
紙質
必要
申請人填寫的公安機關統(tǒng)一格式的《承諾書》
空白表格
其他
公安機關提供統(tǒng)一格式
原件
1
紙質
必要
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
政府部門核發(fā)
房地、司法公證、法院等出具
原件
1
紙質
必要
申請人父(母)系本市支內、知青人員身份認定的原始依據(jù)
申請人自備
原件和復印件
1
紙質
必要
支內、知青人員戶口原由本市外遷時的全戶戶籍資料
政府部門核發(fā)
公安機關調閱
原件
0
電子
必要
申請人與父母有效關系憑證
政府部門核發(fā)
衛(wèi)生健康、司法鑒定部門出具
原件
1
紙質
必要
申請人《婚姻狀況承諾書》(申請人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無需提供)
示例樣表空白表格
申請人自備
原件
1
紙質
非必要
申請人無子女證明
政府部門核發(fā)
戶籍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收養(yǎng)登記部門出具
原件
1
紙質
非必要
申請人戶籍地無業(yè)憑證(未成年人除外)
申請人自備
外省市社會保障部門提供
原件
1
紙質
非必要
申請人本市實際居住生活的憑證
政府部門核發(fā)
公安、社保等機構出具,或者本人自備
原件
1
紙質
必要
入戶地全體房(地)產權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申請人系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申請人自備
原件
1
紙質
非必要
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申請人自備
原件
1
紙質
必要
入戶地《居民戶口簿》、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證》
政府部門核發(fā)
公安機關
原件
1
紙質
必要
申請人和申請人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政府部門核發(fā)
公安機關
原件
1
紙質
必要
申請人系無生活自理能力投父(母)的材料
政府部門核發(fā)
殘聯(lián)、醫(yī)療機構等
原件
1
紙質
必要
申請人系依法收養(yǎng)的提供與養(yǎng)父母建立收養(yǎng)關系的有效憑證
申請人自備
原件
1
紙質
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