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居住積分居轉戶,社保和個稅不匹配問題解決上海人社便利通道
社保和個稅繳納有問題,該如何積滿上海居住證積分落戶上海
上海落戶積分申請社保和個稅問題(小編)有上海人才中心綠色通道
答: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居住證積分。
答:《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居住和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上海市居住證》持有人(以下簡稱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答:目前《上海市居住證》總積分標準分值為120分。
答: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答: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各種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不作為積分的依據。
答: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且專業(yè)、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二級、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注冊的,注冊后給予左邊加分右邊。
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目錄、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
基礎指標中的“教育背景”、“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
答: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guī)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答:持證人所學專業(yè)屬于本市緊缺急需專業(yè)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的,積30分。
答: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按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xù)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00分。
左邊加分右邊指標中的“投資納稅”、“投資帶動本地就業(yè)”兩項指標,選擇其中一項進行積分。
答: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2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于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于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于3倍的,積100分。
4.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問: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的具體分值是多少?
答: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yè),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期間,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范圍是指環(huán)衛(wèi)領域。
答: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yè)生,積10分。
答: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獲得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2)持證人獲得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3)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本市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zhí)行。
答: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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