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家長來說,違反計劃生育已經(jīng)成為了很多人落戶上海的絆腳石,現(xiàn)在手續(xù)簡化了,是否意味著以前有超生情況的,可以申請上海居轉戶了?
經(jīng)上海市人保部門審核同意的落戶人員,在辦理落戶本市家庭戶、單位集體戶或社區(qū)公共戶時,手續(xù)進行了簡化。
在原告知單中,申請人如婚生兩名子女,且第二胎子女系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申請人提供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現(xiàn)經(jīng)更改后,只需提供《生育狀況承諾書》即可。
簡而言之,現(xiàn)申請人婚生二胎子女,不再因第二胎生育時間不同而劃分材料,只需統(tǒng)一填寫《生育狀況承諾書》即可。
針對申請人生育子女的不同情況所對應提供的計劃生育材料做了一下整理:
未婚未育或者是已婚已育
填寫《生育狀況承諾書》
僅婚生一名子女的
填寫《生育狀況承諾書》
2016年以后婚生兩名子女,且第一胎為一名子女的
只需填寫《生育狀況承諾書》
除以上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
提供戶籍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如果是未婚生育,未到法定年齡,或超過3個孩子的,仍是一票否決
特別注意:雖然居轉戶時對計劃生育手續(xù)簡化了,但是在實際落戶過程中,派出所仍要出具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否則戶口無法遷入。
因此簡化手續(xù)并不代表違反計劃生育一票否決政策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