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集體戶口變成個人戶口程序:
一、準備好集體戶口轉(zhuǎn)個人戶口需要的材料;
二、符合戶口遷移的條件,準備好上述資料,到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三、持戶籍證明(和符合戶口遷移的條件的證件,如:房本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準遷
證”。
四、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五、持遷移證到遷入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戶。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guān)申報遷出登記,領(lǐng)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nóng)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guān)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guān)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