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院士量級人才,主要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學術機構的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國家技術發(fā)明獎一等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第一完成人或與上述人才水平相當的頂尖人才。
第二類: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千人計劃”專家(創(chuàng)新項目)和“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重大研發(fā)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工程”第一層次培養(yǎng)對象、海外著名大學教授或相當量級的人才。
第三類:國家“青年千人計劃”入選者、國家“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項目獲得者、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具有擔任國家重點學科或重點實驗室?guī)ь^人經歷者或相當量級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第四類:教育部“新(跨)世紀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省部級創(chuàng)新團隊的負責人、江蘇特聘教授、江蘇省“雙創(chuàng)人才”、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工程”第二層次培養(yǎng)對象;擔任博士研究生導師并培養(yǎng)過1屆博士研究生;國內外知名大學教授;具有擔任?。ú浚┘壷攸c學科或重點實驗室?guī)ь^人經歷者或相當量級的人才。博導年齡可適當放寬,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并具備以下條件:
有主持過國家級科研項目的經歷。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發(fā)表學術論文的SCI影響因子累計不低于20,其中至少有2篇為SCI一區(qū)收錄的學術論文(SCI收錄以JCR為依據,下同);從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被SSCI/A&HCI/新華文摘/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2篇及以上,或在常州大學指定的人文社科類B1類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3篇及以上。
第五類: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副教授或相當量級的人才。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副教授一般不超過35周歲,并具備以下條件:
1.教授須具有主持過國家級科研項目經歷;副教授具有主持過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經歷;博士原則上要求畢業(yè)于世界排名前200強高校(泰晤士報排名或QS排行榜)并在知名學術機構有3年以上博士后或教學科研經歷。
2.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在本學科SCI二區(qū)及以上發(fā)表論文3篇以上;從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在SSCI/A&HCI/新華文摘/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1篇或在常州大學指定的人文社科類B類期刊發(fā)表論文3篇。
第六類:學校團隊科研骨干和教學補充師資。第六類可細分為A、B、C三類人才:
A類海(境)外博士(后),博士畢業(yè)于世界排名前200強高校(泰晤士報排名或QS排行榜)或畢業(yè)學科在ESI學科排名世界前100名的海外大學;學校學科發(fā)展急需的優(yōu)秀博士。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B類具有博士學位,一年海外研修或兩年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碩士學位、副高職稱的工程技術、體、衛(wèi)、藝、小語種等專業(yè)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C類國內應屆博士,體、衛(wèi)、藝、小語種等專業(yè)原則上可以放寬至碩士研究生。
第六類人才需具備下列條件: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在本學科領域SCI收錄的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3篇及以上;從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原則要求在本學科領域CSSCI收錄的期刊上發(fā)表學術論文2篇。
上述各類引進人才的業(yè)績成果要求是在近五年內取得;第一至第四類引進人才的學術論文要求為第一或通訊作者;第五至第六類引進人才的學術論文要求為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導師為第一作者)。
上述各類引進人才的待遇參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