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qū)申請人名單。
審核
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臺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受理名單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發(fā)放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fā)放工作。備注: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tài)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