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6日電今日上午,國新辦就“港澳臺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公安部副部長侍俊表示,港澳臺居民憑居住證,在內地可以依法享受勞動就業(yè)、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
資料圖:臺胞在福州機場邊檢站辦理辦理入境手續(xù)時免簽注,經(jīng)過人像對照和核查證件有效無異常后順利通關。中新社發(fā)劉可耕攝
會上有記者問,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給居住在內地的港澳臺居民帶來哪些方便和實惠?
對此,侍俊表示,港澳臺居民憑居住證,在內地可以依法享受勞動就業(yè)、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居住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為其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yè)服務、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同時,還可以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yè)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yè)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服務,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的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九個方面的便利。
侍俊指出,這些政策都為居住在內地(大陸)的港澳臺居民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同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采用了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的技術標準制作,能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很好地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
侍俊介紹,目前,銀行、電信、鐵路、民航、旅店等領域已經(jīng)普遍配備了居民身份證的閱讀機具,港澳臺居民辦理居住證后,可以通過現(xiàn)有的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進行快速核驗,方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