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空掛是指只有戶口落入的地址,人實際不居住的情況。是近年來大學生因為學業(yè)轉戶口普遍存在的狀況。居住權出臺后應用于廣大民眾住房生活的很多方面,但很多并不居住在自己戶口所在地房屋中的民眾可能會疑惑,自己并沒有實際居住,對掛戶口的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權。那么什么是空掛戶口,空掛戶口有什么影響?戶口空掛人員會被注銷嗎?民法典中戶口空掛人員是否享有居住權呢?
什么是空掛戶口,戶口空掛有什么影響?
空掛戶口,是90年代買賣戶口所引發(fā)的詞匯,就是本來是個農村戶口等情況,然后花了若干人民幣買了一個城市的戶口,由于自己在那個城市里沒有住房、沒有可以落戶的地方,于是派出所就給你編一個虛無的地址,將你的戶口落在那個地址上,辦理身份證。
戶口空掛的后果是什么?
1、對于空掛方來說:一般只是在子女入學方面(有些地區(qū)規(guī)定,房產證與當事人的實際居住地必須人戶一致;才能在學區(qū)內就近入學,否則只能調劑入學。
2、對于被空掛方來說:可能影響房產的出售進度,有些購房者由于考慮到拆遷利益或者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影響,而要求本人的戶口及空掛方的戶口都在一定時限內遷出,才會受讓該房產等。
3、如果當事人夫妻雙方都是集體戶的空掛戶口(用人單位注銷等)的,可能會影響到新生兒落戶。
4、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根據(jù)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6條的規(guī)定,每個公民都可以在一個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為常住人口,空掛戶口,是允許的。
戶口空掛人員會被注銷嗎?
法規(guī)規(guī)定加強對空掛戶的管理,是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一項常態(tài)業(yè)務工作。
清理空掛戶工作,是指通知有房產證的需要將戶口遷到實際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暫時無法遷移的戶口,由原派出所代管,不存在注銷戶口的問題。《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戶口空掛人員是否享有居住權,關鍵要看其與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否簽訂了合同并完成設立登記,簽訂并完成登記的才能享有居住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條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居住權會給生活帶來哪些便利
1、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一方面,在商品房以外的住房保障房領域采取以保障居住為目的的居住權式保障,可有效解決保障房領域的違規(guī)申請、炒作投機等問題。另一方面,居住權人有權在權利存續(xù)期間占有、使用房屋,以滿足其生活居住的需要。2、增加制度的彈性。居住權的一大優(yōu)勢就在于其內容的彈性化,既可以通過法律限制其轉讓、抵押等權能,從而實現(xiàn)社會保障功能,又可以由當事人約定部分或者全部排除上述限制,從而滿足人們利用財產形式多樣化的要求。例如,當事人合資建房或者購房時,可以采取同時約定所有權和居住權的方式來合理分配房屋的價值。3、為弱勢群體保障兜底。在現(xiàn)實中,離婚案件的弱勢一方、孤寡老人等群體常常面臨住房基本需求難以得到滿足的困境。準確把握民法典關于居住權的立法目的與成立條件,依法妥善審理涉居住權案件,充分發(fā)揮居住權扶弱、施惠的社會保障功能,保護弱勢群體的居住權益。
戶口空掛人員拆遷有補償嗎?
空掛戶說白了就是戶口落入在住址,而落戶人實際卻不居住在這住址,不在住址內生活,而空掛戶如果發(fā)征收公告發(fā)布前不是被征收地戶口的,不享有征收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guī)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來源:講法噠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