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簽訂協(xié)議
申請人與我市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委托辦理協(xié)議,委托其辦理積分入戶手續(xù)。
網上申報
信息填報和提交:
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后經代理機構提交;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后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后經代理機構提交: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yè)生、調干、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tǒng)”,進入申報界面,在個人用戶登錄處點擊“注冊”,填寫注冊信息,注冊個人帳戶。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tǒng),選擇“積分入戶”,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填報完成后,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選擇代理機構后保存。信息填報后,需與代理機構經辦人聯(lián)系,經審核后,由代理機構在系統(tǒng)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tǒng)后點擊“業(yè)務申報”--點擊“積分申報”,系統(tǒng)將顯示本單位代理的擬積分人員個人測評信息。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后測評并提交。
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如本人身份證號已正常升位為18位號碼,系統(tǒng)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證號碼變更,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后,再進行系統(tǒng)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
3、如“畢業(yè)院?!?、“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資格”及“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名稱未在系統(tǒng)已列出范圍之內,可自行進行錄入。
4、申報信息須由代理機構成功提交后方為有效信息。
5、代理機構及擬積分入戶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積分入戶的,責任由本人或代理機構承擔。
查看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對系統(tǒng)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tài)”查看公示結果。如通過可根據系統(tǒng)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并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tài)”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后可查看原因。
書面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yè)務系統(tǒng)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須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ǖ绞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業(yè)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預審公示通過后60日內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yè)務受理窗口;如預審公示通過后至業(yè)務受理截止時間不足60日的,須于業(yè)務受理截止時間(2013年3月5日)之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部門受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員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于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形式符合規(guī)定、積分核算達到100分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于積分核算后未達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于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并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補正相關材料后可再次報送,業(yè)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經審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于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扣留相關材料,并根據《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相關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積分入戶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申報信息
1、已在系統(tǒng)提交信息但尚未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tǒng),點擊“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yè)務”,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后,可重新經系統(tǒng)填報并提交。對于在預審公示期的人員信息,須待預審公示結束后再點擊“撤回信息”,修改后重新經系統(tǒng)填報信息并提交。
2、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tǒng),點擊“進度反饋”——“積分業(yè)務”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打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yè)務受理窗口,審批通過后,該申報業(yè)務作廢。修改后再次重新經系統(tǒng)填報信息并提交。
3、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可修改或(終止)撤消積分入戶申報信息。信息修改范圍僅限積分入戶通知及入戶指標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證號與姓名不能同時更改。
修改信息:進入人才引進業(yè)務系統(tǒng),點擊“業(yè)務進度查詢”——選擇“積分入戶業(yè)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并提交。打印《變更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yè)務受理窗口。
(終止)撤消信息:登錄人才引進業(yè)務系統(tǒng),在“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yè)務”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打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yè)務受理窗口,審批通后,該申報業(yè)務作廢。
進度查詢
單位查詢: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yè)務申報系統(tǒng),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積分入戶業(yè)務”——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yè)務辦理進度。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大廳”——“人才引進業(yè)務進度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
辦理結果
對于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yè)戶籍人員待市發(fā)改部門批準“農轉非”后),系統(tǒng)顯示狀態(tài)為“待打印積分入戶通知”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ǖ绞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業(yè)務受理窗口領取《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農轉非”入戶指標卡》(農業(yè)戶籍人員)。
后續(xù)事項
1、擬積分入戶人員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標卡》)到我市擬入戶地區(qū)公安分局領取《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2、擬積分入戶人員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和《戶籍準予遷入證明》到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領取《戶口遷移證》。
3、擬積分入戶人員持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戶指標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標卡》等材料到我市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
入戶須知詳見本指南匯編第七部分:《招調人員辦理入戶手續(xù)告知書》。
《深圳市入戶指標卡》一年內有效。
網上申報及辦理入戶詳細操作流程
1、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2、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yè)生、調干、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tǒng)”
3、選“個人用戶登錄”點擊“注冊”,填寫申請人18位身份證號和社保電腦號等信息。要切記“用戶名”和“密碼”,用戶名建議使用申請人的社保電腦號。
4、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tǒng),選擇“積分入戶申報”。按頁面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有配偶、子女的必須如實填報。
5、測評積分分值達到100分及以上的,選擇代理機構名稱,保存并提交。
6、帶相關證件原件如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結婚證、房產證、職業(yè)資格等級證等到職介中心窗口核對填報信息,信息無誤后由代理機構在系統(tǒng)上提交。
7、信息上報后申請人與代理機構簽訂報務協(xié)議。
8、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系統(tǒng)上報的積分信息進行公示,經公示通過的下達積分入指標。
9、指標下達后到代理機構打印表格,按要求簽字蓋章和備齊材料。在指標有效期內把材料交到代理機構校核。
10、經受理合格的材料由代理機構上報市局審批,審批通過后下《積分入戶通知》(俗稱調令)。
11、調令下達后,到代理機構一樓繳交代理服務費,領取《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等資料。
12、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到深圳市擬落戶地公安分局領取《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13、回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前遷移證》。
14、到深圳市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xù)。
15、進度查詢: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大廳“人才引進業(yè)務進度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