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夫妻投靠落戶政策(外?。?/strong>
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公民與我市戶籍公民登記結婚滿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wěn)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
應提交的材料
1、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
2、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
3、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4、《結婚證》;
5、房屋產(chǎn)權證明;
6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7、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tǒng)查詢的免予提交)。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外省市戶籍公民與我市戶籍公民登記結婚后我市戶籍公民死亡,自登記結婚之日起滿3年,且外省市戶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wěn)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證》、個人未再婚承諾書,以及配偶的《死亡醫(yī)學證明》或《死亡注銷戶口證明》(能夠系統(tǒng)查詢的免予提交)。
2、18周歲(含)以下子女可以隨遷。應當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無法提交《出生醫(yī)學證明》的,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隨遷收養(yǎng)子女的,提供《收養(yǎng)登記證》,并在我市公安刑偵部門做DNA打拐比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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