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yè)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第二、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yè)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第三、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qū)的農業(yè)人口要有遷入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第四、市區(qū)居民辦理市內戶口遷移
(一)所內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2、屬婚遷的,需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3、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需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二)所間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
2、屬婚遷的,需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3、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需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后,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xù)。
(三)跨區(qū)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審批。
2、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3、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