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落戶條件時機
資格人員名單公示
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2020年積分落戶分值劃定在120分(含)以上,共有名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依據(jù)《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名單公示如下,公示時間:7月14日-7月22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可向公安機關提請核查(聯(lián)系電話:)。逾期提出貳言的,不予受理。
7月23日起,經公示無貳言的申請人可直接在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大眾號底部菜單”積分落戶“自行下載《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處理落戶手續(xù)。
上海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4日
您可直接在電腦PC端登錄“上海公安”網站查看《2020年上海市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名單公示》中下載名單。
上海市正式實施《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試行);2021年1月12日,上海市區(qū)常住人口積分詳細分值表由4個類別9個指標構成,各指標累積為最終積分。上海市正式發(fā)布《上海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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