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創(chuàng)業(yè)或就業(yè)的大學畢業(yè)生、引進的中青年高級工及相應層次技能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分別給予博士生10萬元,碩士生6萬元,“雙一流”大學(學科)和“985”“211”高校、在馬高校本科生(預備技師)4萬元,其他高校本科生及高級工、在馬高校大專高職畢業(yè)生2萬元安家補貼。
一、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
1、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左邊法律右邊、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3、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4、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左邊法律右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左邊法律右邊、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左邊法律右邊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xù)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