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進隨遷配偶檔案能一起到上海的。
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未成年子女投父母[含先育后婚、繼子女]: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
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xiàn)要求投靠本市父(母)落戶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市政府規(guī)定的住房困難標準)落戶。
上海人才引進家屬落戶介紹:
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戶口登記滿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該子女取得《獨生子女證》,或其父(母)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父(母)遷滬落戶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繼子(女),其父(母)擁有撫養(yǎng)權滿5年,且其隨繼父(母)在滬共同生活居住滿5年的可以隨遷。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wǎng)-上海:五類人才符合條件可直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