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會有小伙伴詢問關于人才引進落戶上海的一系列問題,那今天就帶著大家的疑問一起看一下。
Q:
哪些情況不可以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A:
1、只有本科學歷,沒有取得相應的學位不可辦理(“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除外);
2、所學專業(yè)含“管理”或所學專業(yè)為語言類、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非理工科類專業(yè)不可辦理(博士除外);
3、自本人工作起至今: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未繳、漏繳、少繳;繳納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名稱不一致均不符合辦條件(配偶如有,不能隨遷,不影響本人辦理);
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人員不可辦理(包括配偶方);
Q:
申請材料遞交后可以變更信息嗎?(如婚姻狀況、工作單位、戶籍、檔案等)
A:
不可以,申請材料遞交后(指送入人才中心)至戶口遷入期間主調(diào)人及隨調(diào)配偶的任何信息不可發(fā)生變動,如在材料遞交后出現(xiàn)主調(diào)人或配偶懷孕、配偶單位信息變更等任何與提交材料有變化的情況,務必立即告知HR。
Q:
本人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子女戶籍是否可以一起遷入?
A:
可以,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子女隨遷,子女的戶籍必須隨父或者隨母,若配偶不隨調(diào),則子女戶籍必須與主調(diào)人一致。
Q:
本人近3年期間有工作經(jīng)歷是人事代理/外包的,社保和個稅由上海外服代交,有什么影響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嗎?
A:
由上海外服正常繳納社保和個稅是沒有問題的,需上海外服出具寫有用工方式及繳納社保和個稅的情況說明,以及最好能提供相關派遣協(xié)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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