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不超過年齡限制(22歲)。出國留學并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青年回國,如果符合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要求,又沒有征兵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不征集情形,可以在先進行兵役登記后報名應征。
征兵工作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xiàn)役。當年未被征集的,高中(中專、中技、職高)以上學歷的在22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xiàn)役。
征兵工作條例第三條第四款、第五款規(guī)定,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力可以緩征。依照左邊法律右邊被剝奪政治權(quán)利的人,不征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