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向上海人社局就留學落戶細則提問:“留學歸國人員落戶對于學分有什么要求嗎”?官方答復如下:
解答:根據《關于印發(fā)<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的通知》(滬人社規(guī)[2020]25號),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在國內校區(qū)或分校有就讀經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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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留學生回國申請上海落戶,因高中就出國留學,所以留學前的學歷為初中,請問是否需要提供初中畢業(yè)證?還有,因為高中學歷也是國外的,在本科和碩士學歷認證之外,是否還需要辦理高中學歷認證?
答復:出國前國內最高學歷為初中的,請?zhí)峁┏踔挟厴I(yè)證書;國外高中學歷無需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