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各位大神,我2017年10月拿到澳洲碩士畢業(yè)證書,今年3月13日在上海拿到正式工作左邊offer右邊,試用期6個月,工資高于社保要求基數(shù),目前因各種原因需要離職并重新尋找工作,以下有幾個問題需要請教:
1、我是否已經(jīng)算是繳納至少3個月的社保了?因為有說法說試用期繳納的不算?
2、我離職后,如果想繼續(xù)落戶,是否必須馬上找到下一份工作續(xù)上社保?有聽說可以暫停一個月的社保嗎?
3、如果需要很快續(xù)上社保,在沒有找到下一份合適工作的前提下我能有什么方法嗎?是否可以自己繳納?是否可以找個朋友的公司掛職繳納完剩余3個月的社保?
非常著急,希望各位大大能夠解答,謝謝!
根據(jù)你的情況,看看怎么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