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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海歸上海落戶政策
2015年底,上海市人社局印發(fā)了《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操作的依據(jù)、管理部門、申請人和申請單位的條件、家屬隨遷的條件、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及辦事流程等事項。
下面我們具體來看: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第一條目的和依據(jù)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市戰(zhàn)略,加大海外人才引進力度,規(guī)范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工作,根據(jù)《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guī)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改革的有關要求以及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為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合伙制事務所以及符合本市產業(yè)發(fā)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納稅、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yè)(非企業(yè)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留學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見附件1)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碩士畢業(yè)生參照“211”高校畢業(yè)生執(zhí)行),并在國(境)海歸求職網(wǎng)(專注留學生海歸求職培訓輔導服務
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
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的人員。
(二)來滬創(chuàng)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本市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本人擔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時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QS世界大學排名、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發(fā)布的學校名單確認后予以公布(見附件2,留學回國人員國(境)外畢業(yè)院校參考名單)。海歸求職網(wǎng)(專注留學生海歸求職培訓輔導服務
上述名單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對新增的院校名單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網(wǎng)站專注留學生海歸求職培訓輔導服務
上述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等證件剩余有效期應在6個月以上。
(四)《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附一張2寸證件照)。
(五)申請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來本市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與其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yè)驗資證明。
(二)企業(yè)最近連續(xù)6個月繳納增值稅(營業(yè)稅)或企業(yè)所得稅稅單(零稅單無效)。
(三)企業(yè)最近連續(xù)6個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憑證。第六條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國(境)外畢業(yè)證書、成績單;屬于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證明(須附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三)出國(境)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出國(境)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證明;在國(境)外有工作經(jīng)歷的,提供工作單位勞動合同、稅單或機構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須附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四)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出國前為農業(yè)戶口的須在原籍辦理“農轉非”后申請;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須附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證明。
(五)在滬落戶地址證明。落戶地址為個人購買的產權房的,提供房產證;落戶地址為配偶或直系親屬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房產證、居民戶口簿和產權人共同簽署的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落戶地址為集體戶口的,提供相應的集體戶口簿復印件或戶籍證明以及單位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海歸求職網(wǎng)(專注留學生海歸求職培訓輔導服務
(六)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書;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持國外結(離)婚證明的,另須提供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七)子女出生證明(在國外出生的,另須提供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及合法生育的證明。
(八)在滬檔案接收單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如檔案已在滬,提供檔案保管單位出具的保管證明。
(九)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證明(社保繳費基數(shù)和期限由社保系統(tǒng)提供;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一致的、社保繳費基數(shù)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用人員暫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須提供正式錄用或編制內聘用相關證明);回國后未就業(yè)時間超過半年的須附勞動用工手冊或檔案保管單位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十)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第七條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先在專注留學生海歸求職培訓輔導服務
(五)審核通過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將審核通過的意見反饋受理部門,并將審核通過的落戶名單匯總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10個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將名單轉發(fā)至各區(qū)縣公安部門。審核未通過的出具書面《不予審批決定書》。
(六)受理部門根據(jù)審核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復、落戶確認單、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請單位憑相關證明領取批件后辦理戶口遷移、申報、人事檔案調動等手續(xù)。
第八條輪候辦理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根據(jù)本市有關規(guī)定實行年度總量調控,按照審核通過的先后順序,自動進行排隊輪候。超過當年調控總量的,繼續(xù)予以受理并審核,審核通過的,依次進入下一年度辦理。新的額度獲得前暫停名單發(fā)送、批件制作。
第九條家屬隨遷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須回國前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和16周歲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屬隨遷范圍。
回國后結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類政策辦理。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母)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后一并提出;申請人在上海落戶后再提出補辦隨遷的,按照本市投靠類政策辦理。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第十條家屬隨遷需提交的材料
(一)《留學回國人員配偶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附一張2寸證件照,子女免表)。海歸求職網(wǎng)(專注留學生海歸求職培訓輔導服務
(二)配偶和子女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證明、配偶國內最高學歷學位證書(配偶為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子女出生證明(子女在國外出生的,提供國外出生證明和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
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證明。
(三)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須加蓋單位公章);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證明。
(四)放棄隨遷的,提供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及書面放棄隨遷承諾書。
(五)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第十一條左邊法律右邊責任
申請單位和留學回國人員應當遵守有關左邊法律右邊規(guī)定,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或者偽造。如有弄虛作假或者偽造行為的,根據(jù)其情節(jié)輕重,暫?;蛉∠渖暾堎Y格,并記入本市社會征信系統(tǒng)。對通過虛假材料騙取本市常住戶口的,注銷其本市常住戶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
本實施細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實施細則中未盡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文檔來源:專業(yè)留學生海歸求職培訓輔導機構海歸求職網(wǎng)AceCareer
留學生落戶上海新政策2016海歸上海戶口申請條件
2016年留學生落戶上海最新政策和海歸申請上海戶口的條件及回國留學生辦理上海戶口的申報材料及流程詳細解讀: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
第二條2016年留學生落戶上海: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為在上海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合伙制事務所以及符合上海市產業(yè)發(fā)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上海市依法納稅、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yè)(非企業(yè)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留學生上海戶口新政策2016年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見附件1)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碩士畢業(yè)生參照“211”高校畢業(yè)生執(zhí)行),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應低于上一上海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5.其他不符合第
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達到上一上海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的人員。
(二)來滬創(chuàng)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上海市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本人擔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同時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低于上一上海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QS世界大學排名、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發(fā)布的學校名單確認后予以公布(見附件2,留學回國人員國(境)外畢業(yè)院校參考名單)。上述名單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對新增的院校名單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網(wǎng)站予以公布。具體可以參考同時,留學人員在國(境)外院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屬于教育部認可的范圍。
留學人員回國后應直接來上海工作,累計待業(yè)時間不超過2年;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在6個月(含)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留學回國人員年齡須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派遣人員不屬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范圍。第九條家屬隨遷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須回國前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和16周歲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屬隨遷范圍?;貒蠼Y婚的配偶按照上海市投靠類政策辦理。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母)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后一并提出;申請人在上海落戶后再提出補辦隨遷的,按照上海市投靠類政策辦理。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第十二條其它
本實施細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實施細則中未盡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留學生落戶上海新政策2016海歸上海戶口申請要點解讀:申請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1、注冊在上海市;注冊資金在100萬人民幣及以上;
2、分支機構(分公司)的上級法人(總公司)注冊資金在100萬人民幣及以上。
留學生落戶上海新政策2016海歸上海戶口申請條件中: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1、國外獲得的學歷學位必須取得中國教育部留服中心的認證;
2、回國后直接來上海工作,累積待業(yè)時間不超過2年。
3、社會保險與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分2套標準A、畢業(yè)學校及學歷符合以下要求的(學校參考名單詳見文尾或至原文下載):
1、國外獲得博士。
2、國外獲得碩士:
a、國內“211”獲得本科學士或碩士(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碩士畢業(yè)生參照211),且國外獲得碩士;
b、國內非“211”獲得本科學士或碩士,且國外Top500大學獲得碩士;c、國外獲得本科學士和碩士(不含專升科和HND等);
3、國外Top500大學獲得本科學士(累計在國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外本科學士;不含專升科和HND等)。
4、國外進修、訪問學者:國內獲得碩士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5、留學創(chuàng)業(yè):國外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本科學士的要求同第3項)或第4項的來上海市創(chuàng)業(yè)的留學人員,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本人擔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以上人員,需在申請單位中,正常連續(xù)繳納6個月以上(不含補繳),基數(shù)不低于5451元的社保(當社保基數(shù)于每年4月調整時,也要隨之提高),且個稅與社保基數(shù)合理對應。具體參考數(shù)據(jù)如下:
工資(元)社保基數(shù)個人所得稅(元)是否符合落戶條件高于29.91符合高于31.13符合低于31.13不符高于31.13不符低于31.13不符低于43.5不符
B、畢業(yè)學校及學歷不符合以上第
2、3項條件的:
且在國外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本科學士人員,需累計在國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外本科學士;不含專升科和HND等)
以上人員,需在申請單位中,正常連續(xù)繳納12個月以上(不含補繳),基數(shù)不低于5451×1.5=8176.5元的社保(當社?;鶖?shù)于每年4月調整時,也要隨之提高),且個稅與社?;鶖?shù)合理對應。具體參考數(shù)據(jù)如下:
工資(元)社保基數(shù)個人所得稅(元)是否符合落戶條件8176..5高于219.55符合高于221.5符合高于246.25符合高于287.5不符高于246.25符合(社保、個稅的網(wǎng)上查詢:
1、社保查詢:持身份證至就近的社保中心,在自助服務機上開通網(wǎng)上查詢,設置6位數(shù)字密碼。登陸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首頁左側-便民查詢-養(yǎng)老金查詢,登陸賬戶并查詢打印。
2、個稅查詢:上海市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tǒng)網(wǎng)上直接注冊開通后可查詢打印。)
申請人與申請單位之間:
1、派遣人員(如外服派遣至某外企公司工作)不再屬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范圍。
2、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超過1年及以上,有效期超過6個月(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后方可申報);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
海歸以優(yōu)惠政策落戶北京戶口
在選擇回國發(fā)展的同學們很多,來北京的同學們也很多。所以關于如何申請北京工作居住證和北京戶口的問題,倍受大家關心。前不久,本教授就親自以身試法,并于昨天成功收到了落戶批準和工作居住證。
馬上和同學們分享一下經(jīng)驗:
準備申請北京戶口的同學們,前提條件是人已經(jīng)回到了國內,并已開始在北京工作,工作呢可以是受聘于某單位,或者是自己創(chuàng)業(yè)開設公司都可以。因為我沒有申請外國的永久居留權,還是中國國籍,也無配偶子女,所以我在這里談到的所有申請程序,都只是我的這種情況:
留學人員回北京,申請北京戶口,眾所周知是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地,這個優(yōu)惠政策全稱就叫做“《北京市鼓勵留學人員來京創(chuàng)業(yè)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留學人員的定義,是這樣的:
持中國護照的我國公派或自費留學人員中來京創(chuàng)業(yè)、來京工作、已有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并在國外取得學士(含學士)以上學位或獲得國外畢業(yè)研究生學歷;或出國前已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出國留學一年以上的;或國內已獲得博士學位,出國進行博士后研究或進修一年以上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負責審批同學們的申請材料的單位,叫做“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下面講一講具體的細節(jié):
在去“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申請以前,請準備好以下材料(“北京留學網(wǎng)”上的不太全,為此害得本教授連跑了兩趟才補齊材料,同學們也請做好心理準備,最好盡量帶上各種能證明你留過學的東西,比如學生證,當年的錄取通知書,這些不是規(guī)定非要的,但是卻能夠幫助你向審查人員證明你留過學,而且順利畢業(yè)取得學位了):
以下幾樣必帶:
1、單位接收函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及復印件二份。
留學回國指南與服務&lb1=外地留學人員來京定居工作單位接收函&lb2=外地留學人員來京定居工作單位接收函”,讓公司的人事經(jīng)理填寫以后,蓋上公司的公章。公司的不管是自己的還是你受聘的,都請暫借出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復印兩份。(網(wǎng)站上寫的是“單位接受函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意思其實是只有自己創(chuàng)業(yè)開設公司的不需要單位接受函。受聘于某單位的,這兩樣都要。)
2、《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復印件二份。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由你當初所留學國的中國駐X國大使館開出的。如果沒有辦的,可去你留學國的中國駐X國使館的網(wǎng)站上看一看怎么申請。
3、中國護照及復印件二份。
這個是最容易的。復印件不但要復印有名字的那一頁,還要復印所有和留學國有關的簽證頁。包括續(xù)簽的簽證頁。
4、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二份或國內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明和國外進修證明及復印件二份。
這個也很容易,學歷證書復印兩份就好了,不需要翻譯。
5、出國后仍保留公職的留學人員需提交原單位同意調整工作單位的證明。
6、戶口簿或戶口注銷證明。
戶口簿不在申請人手上的,得請你們家人幫你把戶口簿寄給你。最好別注銷。
7、辦理配偶戶口需帶結婚證或獨生子女證。
8、國內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二份。
9、近期同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至少四張。我建議小的也帶幾張備用(我一直覺得二寸的照片對于表上貼相片的那個框框來說,太大了。我貼的就是小的,一寸的,人家也木有責怪我。但是不能只帶小的不帶大照片哦)
10、畢業(yè)成績單,如果你在國外讀了學士又讀了碩士,或者讀了碩士又讀了博士,那么兩個學位的成績單都要。總之從出國第一年,到回國這些年你都要有東西證明你在國外讀書或工作。成績單最好不要是自己做的,得是由學校出具的,有學校證明簽字的正式成績單。如果是自己做,還需要去另外做海外留學學歷及成績單證明。
11、這個不算要準備的材料,但是你得先取得你想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在這之前,你還要取得一個人的同意,讓他同意你把戶口掛在他家(朋友親戚皆可,但對外皆稱親戚。然后你在填表的時候,你的居住地址,和這個朋友或親戚在戶口里填的一樣就好)。如果你在北京已購置房產,就去你房產所在地派出所詢問(前提是你已取得房產證)。你去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申請的時候,他們會問你,派出所同意接受了嗎?你回答,同意了。嘿嘿,好像接頭暗號吧。
此外,還需要填寫表格若干份。請拿著以上材料去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申請的時候填,記得帶上黑色的筆。雖然網(wǎng)上有些表格可以下載,但是僅供參考,打印件是無效的,得去那里用他們的原表填寫。我想可能是因為紙張厚薄大小不一,而打印紙一般是A4(去了看到你們就明白了)。
填寫的表格一種叫做:
1、《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紙很小,B5的樣子,質量不太好,一共要填三份還是四份。
2、《引進留學人員審批表》,也要填寫三份左右,很大,是A3大小的紙。
3、《......》我記得好像還填了一種,但是名字忘了,和《引進留學人員審批表》差不多內容。
好,準備好了這些材料以后,就可以帶著他們去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
現(xiàn)在給大家推薦一所學校,他并不是哈弗也不是劍橋,是馬來西亞林國容科技創(chuàng)業(yè)大學,他有什么優(yōu)勢呢??
首先,他是可以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做認證的,完全可以按海外留學的程序享受國家對海歸的戶口政策,還享受歸國創(chuàng)業(yè)5年免稅,經(jīng)濟適用房免稅車等..
其次,在職人員也可以學習他的課程,也可以拿道全日制海研究生的學位,因為他的課程設置非常的人性化,公共課實在北京工商大學上課,每個月利用一個周末來上,公共課要學半年,核心的專業(yè)課要去本校學習,每半年要出國18天的時間,要出去三次,但是我們?yōu)閷W員申請的簽證是全日制的留學簽證,這樣也保證了我們回國認證。
這種學習方式,為在職人員節(jié)省了時間和經(jīng)費。不影響工作,真正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還可以在職拿到全日制海外研究生的學位,尊享海歸待遇。
在上海注冊的留學人員企業(yè)如今正以“日增一家”的速度增長,留學人員企業(yè)家群體正日益崛起。記者日前從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獲悉,截至11月底,留學人員在滬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已近3000家,涉及信息技術、生物醫(yī)藥、新材料等高新技術領域,總投資逾4.2億美元。
近年來,上海以“求賢若渴”之心,為留學人員積極創(chuàng)造良好的創(chuàng)業(yè)氛圍,出臺了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和措施。上海市政府每年撥出30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資助高層次留學人員回國開展科研項目和創(chuàng)辦企業(yè),同時還在張江、嘉定、漕河涇等地設立了10個留學人員創(chuàng)業(yè)園區(qū),建立創(chuàng)業(yè)服務中心,從申辦企業(yè)到配合招聘人才、拓寬市場,為留學生回國創(chuàng)業(yè)提供一條龍服務。
據(jù)上海市回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介紹,這些回國留學人員中,90%以上獲得了碩士或博士學位。70%來自美國、日本、英國、德國、法國和澳大利亞等發(fā)達國家,所學的信息技術、現(xiàn)代生物與醫(yī)藥、新材料、國際金融、汽車制造、現(xiàn)代物流等專業(yè)都是上海緊缺的,30%有海外企業(yè)中層以上管理工作經(jīng)驗。他們回國后,在擇業(yè)趨向上也由原來單一的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國有單位轉向高新技術企業(yè)、服務貿易機構和跨國公司及自我創(chuàng)業(yè)等多種方向。今年9月,留日博士生李克欣回滬創(chuàng)辦的上海中國留學生博物館成為全國第一個留學生博物館。這個博物館集中展現(xiàn)了近百年來中國留學生為了中華民族的富強而求學報國可歌可泣的歷史,成為中小學生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基地。
許多回國留學人員在上海的經(jīng)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中正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截至今年11月底,上海的回國留學人員中有兩院院士84人,占全市兩院院士總人數(shù)的1/2以上;擔任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的有26人。(劉軍)
來源:新華網(wǎng)
上海落戶政策匯集:
1、應屆畢業(yè)生
按申請表填報,由就業(yè)辦打分,如通過則能落戶。
附件1:2010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進滬就業(yè)辦理本市戶籍受理辦法
2、持有人才居住證滿7年
留學人員來滬申報戶籍
出國留學歸國人員目前規(guī)定應在3年內向相關部門提交入滬申請,否則將無法辦理。附件5:留學人員申辦來滬工作定居須知
另附:
首次申辦境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的個人書面材料
一、書面材料
1、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紀人才網(wǎng)下載);
2、學歷驗證證明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需要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及本人信息頁),本人為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本市住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已在滬購置產權房的提供產權證;
◆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由單位出具集體宿舍證明(附單位房地產權證復印件);
◆借住在親友家的提供戶主的房產證或者戶口本、書面同意入住證明以及戶主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寄宿證明;
◆租房居住的須提供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5、本市二級以上醫(yī)院(包括二級)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體檢證明3個月之內有效);
6、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首次辦理時勞動合同離截止日期應還有6個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資質的機構派遣的人才,還需提供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協(xié)議、派遣崗位協(xié)議。
7、個人檔案查閱情況證明。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單位,在遞交申報材料后,由受理點所屬的市、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按照檔案管理規(guī)定,將居住證申辦人的人事檔案調入人才服務中心,由中心檔案管理部門核實相關信息后,出具個人檔案查閱情況證明。(居住證受理時間從人事檔案調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計算)
二、其他事項
1、為未成年獨生子女申報隨員,提供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需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出生醫(yī)學證明和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父母結婚證(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和判決書或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6周歲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
2、為未成年的非獨生子女辦理隨員,提供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需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準生證或者社會撫養(yǎng)費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父母結婚證(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和判決書或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6周歲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證明和學籍證明);
3、為配偶申報隨員: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外地詳細住址首頁),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需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如配偶符合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條件的,建議分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主證。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左邊加分右邊值,申請人可自愿選擇提供:
1、專業(yè)技術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及有關推薦證明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申領人配偶為本市戶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個人收入證明(近期三個月內任何一個月的由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繳稅單,或者單位代扣代繳證明原件);
4、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
5、國外工作單位出具的專業(yè)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工作經(jīng)歷證明和國外工作收入納稅稅單(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