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及報名辦法
1.學位生留學生招生辦法:2010年留學生本科招生簡章,碩士研究生招生,博士研究生招生。
2.非學位留學生招生辦法:長期漢語學習招生辦法,暑假短期漢語學習招生辦法
(二)本科留學生入學考試辦法
學校每年年初公布當年留學生本科入學考試的詳細情況:詳見2010年留學生本科招生簡章
(三)報到注冊及開學手續(xù)辦理
1.留學生應持普通護照。凡持外交、公務、特別護照的留學生應由其駐華外交代表機構出具照會,并向中國的公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在學習期間,不享受有關特權和待遇。
2.持《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和《上海交通大學入學通知書》按照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到校報到注冊;第二學期憑學生證辦理注冊手續(xù)。如不能按時到校,請在開學前一周書面向學院說明理由。如事先不說明,逾期不到校的學生,將被視作自動退學,自動取消其學籍及宿舍預定。
3.學生到校后,須辦理以下注冊手續(xù)
⑴上海市衛(wèi)生防疫所健康復查證明;
⑵交納學費和住宿費;
⑶交納生活用品保證金;
⑷交2寸正面免冠照片8張;
(5)如需住宿學生宿舍,應辦理住宿手續(xù),并填寫《來華留學生借用生活用具卡》,領取規(guī)定的生活用具。
4.留學生注冊后,領取“上海交通大學留學生證”。若證件遺失,須經本人提出申請方可補發(fā),但必須交納辦證手續(xù)費人民幣20元。
5.留學生入校后,請在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護照、健康證、辦證費交給國際教育學院辦公室(以下稱辦公室),由辦公室為留學生集體辦理居留手續(xù),超出規(guī)定時間則由學生本人去公安局辦理。
6.在開學前,學院將為新學生舉行開學典禮,同時將說明、解釋學院的規(guī)章制度和中國的有關左邊法律右邊。
7.學院將于開學前在教學樓的告示欄、學生宿舍樓告示欄和學院辦公室等地公布有關學生分班和課程時間安排。有關信息也將同時在網上公布。
8.開學后,學生感到自己的水平和所安排的班級不符,可在兩星期內到教務辦公室辦理調換班級的手續(xù)。不可以私自調換班級,私自調換班級視為無效。
(四)付學費及退學費手續(xù)辦理
1.付學費
在報到注冊日一次交清學費,進行注冊。
下學期繼續(xù)學習的同學,在本學期第16周1周內進行報名付費,金額為¥1000元。報到注冊后¥1000元計作學費。
第16周以后,報名付費的同學,付費金額仍為¥1000元,但在報到注冊后扣除報名費,剩余的部分計作學費。
2.退學費
已經辦理了“居留許可”的同學,退費前應先更改“居留許可”期限,退費金額中扣除¥1000元。余下部分按第5條執(zhí)行。
從開學典禮日起算,在兩星期內提出退學,填寫退學申請表,經批準,退還學費余額的75%;在三星期內提出退學,填寫退學申請表,經批準,退還學費余額的50%;超過三星期,不退學費。退費時,需要交回發(fā)票。
已經在第16周報名付了費的同學:
1)在第20周內提出退學
a.沒有辦理“居留許可”的,全額退款。b.已經辦理“居留許可”的,扣除¥1000元。
2)在第21周起提出退學
a.沒有辦理“居留許可”的,扣除報名費。b.已經辦理“居留許可”的,扣除¥1000元。
3)開學典禮日后退學,按第5條執(zhí)行。
3.報名費一律不退。
(五)學生證使用規(guī)定及遺失補辦方法
在學生第一次報到時,學院將為每位學生制作“上海交通大學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證”。學習期限結束后,如需繼續(xù)學習,可到桃李苑100室辦理學生證延長使用手續(xù),一張學生證可連續(xù)辦理三次延長手續(xù)。超過三次,需要換新的學生證。
學生證只作為在校學生本人身份證明,不可借與他人使用。
學生到辦公室辦理選修課、繳費、報名等所有手續(xù)時,應攜帶并向老師出具學生證。
學生可使用學生證在桃李苑一樓的計算機房使用電腦和上網,但需事先到一樓的服務臺付費。
學生可憑學生證使用在桃李苑一樓的學生信息查詢系統(tǒng),并在每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后打印成績單。
學生可憑學生證到學院圖書館辦理“閱覽證”,在學院圖書館內閱覽資料?!伴営[證”的管理辦法按學院圖書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學生證及密碼須妥善保管,如忘記密碼,可到教務辦公室辦理密碼更改手續(xù)。
如學生證遺失,應及時到桃李苑100室補辦。每次補辦需支付手續(xù)費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