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舊政策同時廢止。相比上一版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政策,新版細則在引進留學回國人員的力度上更大。對高層次人才、跨國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等高端人才給予落戶優(yōu)先權,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可不受社保及個稅納稅的基數和時間要求直接落戶,這也是此次新政的最大亮點。
2020年12月發(fā)布的新政策相比老政策有什么變化呢?
學歷調整新增院校
1.學校名單調整
國(境)外排名500強院校改為國(境)外高水平大學
國內211、985大學改為國內“雙一流”大學
2.學歷要求微調
第一類
境外博士學歷境外累計學習天數≥1年
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yǎng)累計學習天數≥半年
第二類
雙一流本科+境外碩士
非雙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
境外本科+碩士
第三類
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
第四類
國內研究生或者副高職稱+訪問學者
境外學習天數滿足1年
第五類
非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生或者碩士
備:不含大?;蛘逪ND起點
本科境外學習天數≥2年
碩士境外學習天數>半年
境外高校錄取后在國內就讀,國內學習總學分不能超過50%
境外高校錄取后非學歷教學學分<20%
前四類留學生半年1倍社保基數落戶,第五類留學生1年1.5倍社保基數落戶!
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
原政策:
留學生回國后必須直接來上海工作,繳納社保和個稅!
新政策:
回國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可以辦理!
要求回國后2年內在上海參加工作
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
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這也是新政策調整較大的部分!
原先很多因為異地社保問題無法落戶上海的同學
此次新政策頒布,直接意味著這部分同學又有了落戶上海的資格!
存在【異地社保個稅】【待業(yè)時間】超過2年的同學
不再需要稅單
原政策:
申請留學生落戶需要提交【個稅單】
新政策:
不再需要【個稅單】及任何社保證明,
全部改為人才中心后臺查驗!
個稅單只能公司后臺打印,需要麻煩公司HR等同事,耗時耗力;
調整后,不需要自行打印,也會在一定程度上縮短落戶申請所需時間!
新增激勵措施
1.部分博士可直接落戶
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在世界500強知名企業(yè)、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或者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以及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辦落戶。
2.重點單位工作半年落戶
納入“上??萍紕?chuàng)新職業(yè)清單”的用人單位,本市重點產業(yè)、重點區(qū)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緊缺急需專業(yè)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3.自主創(chuàng)業(yè)部分
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本市創(chuàng)辦留學人員企業(yè)的負責人、團隊核心成員(一般累計不超過3人),企業(yè)正常運營、招用至少1名員工(不含企業(yè)負責人本人),并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企業(yè)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留學人員企業(yè)負責人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公司要求微調
在新政策中,公司要求這一點并未發(fā)生實質性改變!
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合伙制企業(yè)(含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注冊資金不限;
注冊資金100萬以上,注冊地在上海,依法繳稅;
如果是分公司,總公司需要注冊資金100萬以上,社保和個稅都須繳在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