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留學生的落戶政策
今天栢特師留學生課程在線考試解題輔導小編給大家講講留學生北京、上海、深圳的落戶政策要求。
一、北京
1.出國留學時間滿一年。
2.獲得中國教育部承認的國外高校碩士或碩士以上學歷。
3.留學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
4.須在入境回國日的2年內(nèi)提交落戶申請。
5.回國后需與在京單位建議正式勞動關(guān)系,原則上落戶的單位必須是歸國后在北京的第一個入職單位,交申請前最好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
二.上海
1.公派或自費出國學習并獲得國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的人員;國內(nèi)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wù)任職資格,在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gòu)進修一年或以上。
2.留學生需歸國后直接來滬工作且累計待業(yè)時間不超過兩年。
3.用人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一年或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須六個月以上。
4.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經(jīng)審核同意后受理。
三、深圳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3.在國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或者是在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gòu)進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或博士后等進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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