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講的是,留學生落戶資格中一個重要的因素——落戶的時間限制。
滿足即可以長期擁有落戶資格,不滿足即100%失去落戶資格。
01
必須兩年內落戶嗎
政策原文:
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xù)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
(補繳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等不予認可。)
解答:
文中并沒有規(guī)定,必須在兩年內完成落戶上海。
但是,文中卻有幾個關鍵詞,需要我們注意:
【回國后2年內】【本市】【持續(xù)】【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
02
如何保留落戶資格
想要保留落戶資格,就要滿足以上這幾個關鍵詞的要求。
【回國后2年內】:留學生畢業(yè)回國后,24個月之內。
【本市】:在上海市就業(yè)。
【持續(xù)】:不能中斷。
【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單位要為留學生繳納社保和個稅。補繳的不予認可。
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后,落戶可以不受時間限制。也就是,什么時候辦理落戶都可以,不必在兩年內完成落戶手續(xù)。
這一政策實施至2025年11月30日。
03
舉個栗子
留學生于2014年9月回國,2016年8月就已經滿兩年了。2014年9月-2016年8月期間,留學生如果沒有在上海同時繳納社保和個稅,就失去落戶資格了。
(超出待業(yè)期退回截圖)
回國日期如何界定?
1、如獲得國(境)外學位證書后回國的,以留學畢業(yè)(一般為獲得證書時間)后首次入境時間為準;
2、如回國后獲得國(境)外學位證書的,以留學畢業(yè)(一般為獲得證書時間)前末次入境時間為準;
3、如留學畢業(yè)后在國(境)外工作的,以結束國(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