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想落戶魔都的留學生千千萬可是在申請落戶的路上總有很多問題。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一個失敗案例,希望能從中吸取經(jīng)驗教訓。
基本情況
某同學在國內(nèi)雙非院校畢業(yè),但是境外就讀的是韓國高水平大學,常規(guī)來說,按照1倍社保繳納滿6個月就能落戶。
2015年7月回國之后,當時還有首份工作必須在上海的要求,但該同學自己對政策不是太熟悉,誤以為首份工作必須申請落戶,但上海社?;鶖?shù)又較高,自己作為應(yīng)屆生很難第一份工作達到社?;鶖?shù)要求,于是一直拖著沒有正式簽訂工作。
直到2017年9月才找了適合的工作機會,而且公司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過后公司才正式開始辦理入職手續(xù),補繳了2017年9月-2018年2月的社保個稅,之后社保和個稅一直正常繳納至今。
被駁回理由
累計待業(yè)時間超過2年;
補繳的社保和個稅,無法計入落戶社保基數(shù)累計;
實習期間未正常繳納社保個稅,即使日后補交,這部分時間也將計入累計待業(yè)。
提醒:很多留學生回國之后沒有第一時間找到工作,雖說問題不大可是千萬不能超過規(guī)定的“兩年之內(nèi)”。在工作期間,社保和個稅一定要每月按時繳納,及時查看繳納情況,如果補繳的話都不能累計在內(nèi)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