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符合本市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政策的人員。
數(shù)量限制
無
二、辦理材料
材料名稱材料形式材料詳細要求必要性及描述備注下載1.引進人才“綠卡”;必要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出國留學人員左邊落戶通右邊知》;必要3.《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無必要示例模版4.居民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學歷認證、護照、《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必要5.配偶、子女隨遷的應提交:《結婚證》、《出生醫(y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證;必要6.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印制的《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或《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必要7.落戶單位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口首頁;必要8.在直系近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內(nèi)落戶的,提供能證實親屬關系的原始依據(jù)及居民戶口簿;必要9.落戶自己名下合法住房的,提供《房地產(chǎn)權證》;必要
三、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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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四、辦理地點
辦理地點:天津市河西區(qū)友誼北路29號3樓,天津市引進人才綜合服務中心,5號窗口
五、辦理時限
承諾期限:即來即辦
六、辦理機構
市公安局
七、辦理費用
是否收費
此項無需收費
八、左邊法律右邊依據(jù)
文章來源:天津市政務服務網(wǎng)左邊()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