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0開始居轉戶就不需要去排隊了嗎?
2020開始居轉戶就不需要去排隊了嗎?
最近很多家長問陳老師,關于今年頒布的居轉戶通知中,他相比于2019年刪除了輪候制度的內容,很多家長紛紛前來問小蟹,那是不是說明取消輪侯制度了?同時明確給出了審核時間,70天就能公示了?這里小編來告訴你!
根據(jù)第一條:2020年最新政策取消原通知第13條——總量調控;和第二條:官方細則中強制規(guī)定30天完成初審,40天完成復核。指示大多數(shù)家長就判斷出輪候制度取消了!
但小蟹的想法是:上海政府確實有意取消輪候制度,但是各區(qū)是否真的完全按照政策走,仍是個未知數(shù),70天可能只是一個參考數(shù),并不是確定數(shù)!
理由如下:
政策解讀:
一、居住證轉常住戶口總量調控刪除
原居轉戶通知第13條,明確規(guī)定
本市對持證人員申辦常住戶口實行年度總量調控,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員按照規(guī)定,排隊輪候辦理。超出當年調控人數(shù)總額的,依次轉入下一年度辦理。根據(jù)這個排隊制度,早提交材料并不意味著能早審核,會根據(jù)申請人的條件,優(yōu)先審核條件較優(yōu)質的人。
但最新的通知中已經(jīng)將總量調控直接刪除!官也并沒有對刪除原因作出直接解釋。之后在細則中,直接給出了居轉戶初審,復核的明確時間。
二、強制70天完成初審+復核
最新版本中關于審核時間的安排
1、材料不齊全的,告知申請人補齊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行現(xiàn)場受理,并在現(xiàn)場受理后的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2、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規(guī)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4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的,及時將審核合格人員信息在政務網(wǎng)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對比舊版的時間安排
在正式受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3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在政務網(wǎng)上進行為期15天的公示。
舊版的復核,是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意見,但新版的復核,要求在4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明確的給出了審核時間。
若官方真的嚴格按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那早提交確實能夠早審核,再也無須管排隊!
通過上海落戶政策等方面的分析,上海居轉戶取消輪候制度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大家對比舊版政策,要求15+30天給出書面審核意見,真的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給出審核意見嗎?且目前寶山區(qū)的公示,仍執(zhí)行的舊版的15天制?
Q&A
Q:相關問題解析
A:小蟹&姜老師
Q:上海轉戶之沒有房子戶口可以落在哪里呢?
A:辦法第八條第(五)項“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相關產(chǎn)權證書或者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是指根據(jù)不同落戶情形所需提供的下列材料之一:
1.落戶本人在滬居住房屋: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
2.落戶單位集體戶:集體戶管理單位的同意入戶意見書。
3.落戶在滬親屬(直系親屬)房屋: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本人與直系親屬身份關系證明。
4.落戶在滬實際居住地社區(qū)公共戶:本市實際居住憑證。
(注:其中,“房屋有效權證”是指以下憑證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chǎn)權證書》《上海市房地產(chǎn)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載有產(chǎn)權份額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的法院生效判決或者公證部門公證書,以及左邊法律右邊、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有效房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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