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入職要戶口本復印件是管理的需要。單位入職要戶口本復印件,這是個別單位對入職員工的要求,是出于單位人員管理方面的需要,在現行法律法規(guī)中并無相關的規(guī)定,所以并不屬于違法,是合理的比如現在有很多身份證上的地址是與戶口本上的地址不相符。加上現在社會大學生檔案管理比較混亂,身份證是學校以前的集體戶口,但畢業(yè)后檔案不是回原籍就是去了人才市場;甚至有部分還不知道自己的檔案去到哪了!所以很多企業(yè)老板為了保險起見特別會要求用到戶口本復印件!拓展資料:戶口本使用: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涂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于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qū)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