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起,上海集體戶口人員也有個人戶口卡了!
什么,你不知道怎么辦理?那趕緊看過來!
上海集體戶口人員符合以下條件,就可申領個人戶口卡:
2018年5月1日前,已落單位集體戶、部隊集體戶、社區(qū)公共戶的人員需要申領個人戶口卡的,個人申請后由戶籍地公安派出所按補發(fā)的要求進行發(fā)放。
2018年5月1日后,落戶單位集體戶、部隊集體戶、社區(qū)公共戶的人員,由落戶地公安派出所當場發(fā)放個人戶口卡。
申領個人戶口卡,別忘記帶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與落戶所在地提供的相關憑證!
暫時,博士后工作站集體戶口、學生集體戶口及駐滬辦集體戶口人員均不簽發(fā)個人戶口卡,需要提供戶口證息時,可前往戶籍地公安派出所按流程申請《戶籍證明》。
此外,持有個人戶口卡者,在日常事務中需要提供戶籍情況證明時,可出示個人戶口卡進行證明。同時,個人戶口卡自簽發(fā)之日起三年之內(nèi)有效,有效期滿后可以申請換發(fā),但換發(fā)時要交回原有的個人戶口卡。
作者:何易陳宇陽
編輯:顧一瓊
責任編輯:顧一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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