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結婚證丟失后,夫妻有兩種方法來協(xié)議離婚:一種是帶上身份證到發(fā)證的婚姻登記處(結婚窗口)查找結婚登記檔案,婚姻登記部門出具查檔證明,當事人雙方帶著戶口本、身份證、查檔證明和三張大兩寸合影相片到當事人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證,也可以到存檔的婚姻登記部門補發(fā)結婚證。補好結婚證后,雙方便可到民政部門協(xié)議離婚,辦理離婚證。另一種方法是不需要補辦結婚證,直接去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即可以辦理離婚登記。若是起訴的一方結婚證丟失,起訴的一方可先到原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找婚姻檔案或委托律師去民政局調(diào)取結婚檔案即可,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來證明雙方的婚姻關系。然后起訴離婚的一方拿著本人身份證明、結婚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jù)、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