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落戶。如果小孩父母一方是北京市戶口(學生和駐京戶口除外),并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不論孩子在哪里出生,均可上北京市戶口。注意出生醫(yī)學證明一定要到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yī)療保健機構簽發(fā)。北京集體戶口就是北京戶口的一種。集體戶口分為三類:學校集體戶口、駐京辦事處集體戶口、工作單位集體戶口。學校和駐京辦事處的集體戶口是臨時戶口。個人戶口、工作單位集體戶口都是正式戶口。北京集體戶口為孩子落戶,要在孩子在出生一個月內(nèi),由監(jiān)護人到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辦理時要攜帶以下材料:
1、醫(yī)療機構填發(fā)的《出生醫(yī)學證明》。
2、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嬰兒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4、集體戶口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法定監(jiān)護人工作證明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5、實際居住證明。居住證明指法定監(jiān)護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法定監(jiān)護人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集體公寓宿舍證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