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深圳戶口積分落戶加分條件辦法
1、學歷方面
高中或中專不積分;非全日制大??煞e60分;非全日制本科為80分;其中全日制大專超過35周歲積70分;
2、社保方面
個人累計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可積分,繳三險每12個月積5分;繳五除每12個月積7分,社保是按累計所交的月份來計算積分的,三險交滿一年積5分、五險交滿一年積7分,從2019年1月份開始,深圳社保積分高不得超過30分。(注:以上為繳深圳社保積分項)
3、年齡方面
申請人年齡介于18歲至35周歲可積5分;30周歲至40周歲以內(nèi)不加分也不;達到40周歲以上每1歲扣2分,辦理深戶的年齡一般情況下,一般不超過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