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人才引進各區(qū)補貼
深圳市各區(qū)高層次人才及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政策配套匯總
一、寶安區(qū)高層次人才計劃:
對市認定的人才國家級、地方級人才、后備級人才和海外A類、B類、C類人才(160萬元-300萬元),按所獲得市獎勵補貼,額度1:1的比例追加獎勵補貼。
對區(qū)認定的區(qū)級高層人才給予20萬元獎勵補貼。分三年發(fā)放,按照5:3:2的比例發(fā)放
二、龍華區(qū)龍舞華章人才計劃:
1、A類人才包括深圳市高層次人才(包括深圳市后備級及以上人才)和孔雀計劃人才(包括孔雀計劃海外高層次C類及以上人才),在新區(qū)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按照市給予的160萬元300萬元獎勵補貼標準予以等額配套獎勵補貼
2、B類人才包括國家各部委、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的高層次人才2022年深圳人才引進各區(qū)補貼,經認定后按照市后備級人才獎勵補貼
標準(160萬元)的80%給予獎勵補貼,即128萬元;
3、C類人才(成長型高層次人才)按照龍華新區(qū)成長型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認定后,按照市后備級人才獎勵補貼標準(160萬元)的40%給予獎勵補貼,即64萬元。分5年發(fā)放,按照:3:2:2:2:1的比例發(fā)放;
三、光明區(qū)-鴻鵠人才計劃:
A類(300萬元)
1深圳市人才
2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A類
B類(200萬元):
1深圳市地方級人才;
2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B類。
C類(120萬元):
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C類
D類(80萬元):深圳市后備級人才。
區(qū)成長型人才(60萬元)
四、龍崗區(qū)深龍英才計劃:
1、經上級認定為深圳市、地方級、后備級人才的龍高技能英才,按照上級獎勵補貼額度標準的50%,給予高150萬元
資助,分五年平均發(fā)放。
2、被評為深圳市“工匠之星”的,按照上級獎勵標準的50%,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
深龍英才A類獎勵150萬元
深龍英才B類獎勵100萬元
深龍英才C類獎勵80萬元
深龍英才D類獎勵2萬元
深龍英才E類獎勵1萬元。
五、坪山區(qū)聚龍人才計劃:
1、深圳市認定的杰出人才、人才、海外高層次A類人才參照深圳市海外高層次A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等額補貼300萬元
2、地方級人才、海外高層次B類人才參照圳市海外高層次B類人才獎勵標準等額補貼200萬元;
3、深圳市認定的后備級人才、海外高層次C類人才參照深圳市海外高層次類人才獎勵標準等額補貼160萬元4、新區(qū)Ⅱ類、Ⅲ類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為15萬元。
六、福田區(qū)福田英才薈計劃:
1、I類“福田英才”(30-120萬元)為轄區(qū)的深市杰出人才、人才、地方級人才、“和B類人才。
2、Ⅱ類“福田英才”(10-30萬元)為轄區(qū)的深圳市后備級人才、“孔雀計劃“C類人才、福田區(qū)A類成長型人才
3、Ⅲ類“福田英才”為轄區(qū)的福田區(qū)B類成長型人才。
對在轄區(qū)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2年以上、新認定為更高次市級人才的“福田英才給予配套獎
1新認定為深圳市杰出人才的給予120萬元獎勵
2新認定為人才(“人才)的給予60萬元獎勵
3新認定為地方級人才(“孔雀計劃”B類人才)的給予30萬元獎勵
4.新認定為后備級人才(“孔雀計劃”C類人才)的給予10萬元獎勵
七、羅湖區(qū)青英人才計劃:
1、A類“菁英人才”可獲得一次性安家補貼50萬元人民幣
2、B類“菁英人才”可獲得一次性安家補貼30萬元人民幣
3、C類“菁英人才”經過申報、現場考察和評價的創(chuàng)業(yè)項目給予2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創(chuàng)業(yè)補貼。每個C類“菁英人才”或團隊只可申請一次創(chuàng)業(yè)補貼。
八、大鵬區(qū)左邊鵬程右邊人才計劃:
杰出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300萬元。高層次人才按所獲市獎勵補貼額度1:1的比例追加獎勵補貼:國家級領軍人才和海外A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300萬元;地方級領軍人才和海外B類人才,獎勵補貼標準為200萬元;后備級人才和海外C類人才2022年深圳人才引進各區(qū)補貼,獎勵補貼標準為160萬元。
2、工作經費
兩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經費標準為50萬元,一次性發(fā)放至用人單位;
(一)每引進一名兩院院士等杰出人才的,獎勵20萬元;
(二)每引進一名國家“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和“萬人計劃”人才、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領軍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A類和B類人才,獎勵10萬元;
(三)每引進一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C類人才,獎勵5萬元;
(四)每個新入選廣東省“珠江計劃人才”團隊或深圳市“孔雀計劃”團隊2022年深圳人才引進各區(qū)補貼,獎勵15萬元;
(五)由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才作為團隊帶頭人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團隊,貢獻突出、影響較大的,經新區(qū)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可申請最高至50萬元的獎勵。
左邊鵬程右邊專家獎勵160-300萬
左邊鵬程右邊菁英人才獎勵待定
左邊鵬程右邊后備人才獎勵待定
九、南山區(qū)領航人才計劃:高3年租房補貼
在深圳未享受過人才安居政策、以家庭為單位未有過商品住房且未享受過政策性住房的,可申請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在房源允許情況下,由優(yōu)先安排;未能安排租住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請累計不超過3年的租房補貼,補貼標準為:持ABC卡者,分別參照深圳市、地方級、后備級人才補貼標準。
免租金住房建筑面積標準:
一、人才不超過150平方米;
二、地方級人才不超過100平方米;
三、后備級人才不超過80平方米
租房補貼標準:
一、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級人才3200元/月;
三、后備級人才2560元/月。
A類人才獎勵4800元/月租房補貼
B類人才獎勵3200元/月租房補貼
C類人才獎勵2560元/月租房補貼;
十、鹽田區(qū)梧桐人才計劃:
實施“梧桐鳳凰”工程,大力引進和培養(yǎng)高層次人才?!拔嗤P凰”共分為A、B、C、D四類。A類為轄區(qū)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海外A類人才、有效候選院士;B類為轄區(qū)的深圳市地方級領軍人才、海外B類人才;C類為轄區(qū)的深圳市后備級領軍人才、海外C類人才;D類為轄區(qū)認定的成長型人才。
“梧桐鳳凰”人才實行任期制,任期為5年,期滿符合條件的可再次申請認定。任期內,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申請相應層次人才的認定。任期已滿人員再次申報人才認定時,以最近一個任期內及期滿之后擔任的職務、取得的業(yè)績成果等為申報依據。
(一)新引進和新認定的?“梧桐鳳凰”A類人才中,給予深圳市杰出人才100萬元工作經費和600萬元獎勵補貼;給予深圳市國家級領軍人才、海外A類人才和有效候選院士300萬元的獎勵補貼。獎勵補貼每年發(fā)放一次,分五年等額發(fā)放。深圳市杰出人才工作經費一次性發(fā)放至用人單位。
(二)新引進和新認定的?“梧桐鳳凰”B類人才,給予200萬元的獎勵補貼。獎勵補貼每年發(fā)放一次,分五年等額發(fā)放。
(三)新引進和新認定的?“梧桐鳳凰”C類人才,給予160萬元的獎勵補貼。獎勵補貼每年發(fā)放一次,分五年等額發(fā)放。
(四)新引進和新認定的?“梧桐鳳凰”D類人才,給予10萬元的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