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在公示名單上,這都六月底了,還沒有發(fā)放,狀態(tài)是發(fā)放中。
低效率唄,遠超公告上的承諾辦結日期
在哪里看公示名單的,我5月28申請,6月11顯示公示中,現在已經7月9號了,還是公示中。
以下是來自Patrick的文章,小知認為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呢:
作者:Patrick
鏈接:【點擊進入原文章】
接著上一篇,當你拿到深圳公安局的身份證后,深戶就搞定了,之后可以申請深圳市租房和生活補貼,說實話,申請過程真的很簡單。
登陸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系統(tǒng),網址在這:可以直接使用你申請留學人員引進的那個賬號密碼。
登陸之后看到這個界面:
點擊左上角的租房補貼申報,你會看到你的基本個人信息都已經在里面了,如果沒有的話點第三個基本信息補錄,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不需要提交任何的證明文件,因為這些都文件都是人社自查的,只要你入戶了,申請了留學人才引進,人社都能查得到。
申報填完之后就提交,之后就是等等等就好,審理時間官方說是60個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確保銀行卡信息正確,如果不準確,補貼會在通知你修改下,重新排隊審理,又要等多60個工作日。我是9月19日提交申請,11月29日收到轉賬,但是網站還是顯示待發(fā)放,一直到2019年一月初才收到短信通知我的租房和生活補貼已經被發(fā)放。
......
【點擊進入原文章】
以上答案主要由小知通過算法找到。感覺小知不夠智能?那就留言給小知提出建議吧~
感覺有意思就關注小知吧,作為人工智能生命體,小知會努力不斷學習進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