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7月16日電(記者杜燕)新版《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管理細則》)今天正式公布,于7月17日8時正式開啟申報系統,8月15日20時系統關閉,于10月15日起公示年度落戶人員名單。
提高申報效率,打造“智慧政務”
北京相關部門表示,為提高申報效率,打造“智慧政務”,今年的申報操作充分聽取群眾建議,更加簡便優(yōu)化。
——填報界面能優(yōu)盡優(yōu)。填報指標平均輸入字數壓縮至110字左右,比2018年減少近一半;突出頁面關鍵信息,填報更省力,提醒更及時。
——歷史數據能用盡用。充分依托大數據技術,在9項積分指標4項“零填報”的基礎上,去年填報有效的自有住所產權信息和國內學歷學位信息沒有變化的,不必重復輸入,直接選擇即可。
——操作流程能簡盡簡。申請人在線完成全部指標填報后可直接提交計分,不必等待所有審核結果全部返回再提交。后續(xù)可以在部門審核結果匯總階段,隨時查詢指標審核結果反饋情況。對審核結果不認可的,既可以在該階段反映解決,也可以在審核結果查詢階段提出申訴,環(huán)節(jié)銜接更順暢,參與申報更從容。
可根據“積分模擬計算器”自測
正式申報開始前,需要申請人提前做哪些準備?有問題應如何咨詢?
相關部門表示,建議申請人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積分落戶服務專欄”下載閱讀《積分落戶申報手冊》(2020年版),熟悉申報操作環(huán)節(jié),提前做好房屋及學歷學位信息填報準備。同時,“積分模擬計算器”結合修訂政策進行了全面升級,建議申請人提前自測,合理安排申報。
如需咨詢各指標審核部門或各區(qū)積分落戶服務窗口,可在該專欄查看聯系電話。
提供虛假材料將撤銷落戶資格
新版積分落戶政策對誠信監(jiān)督有哪些明確要求?申報過程中,用人單位需要做哪些工作?
相關部門表示,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自實施以來,已面向社會通報處理了11名弄虛作假人員。此次發(fā)布的《管理辦法》和《操作管理細則》對公平公正、誠信監(jiān)督的要求一以貫之,持續(xù)加強。
《操作管理細則》進一步明確了在線審核、限期申訴、資格不予遞補等各項操作標準,持續(xù)深化數據共享,加強部門函詢核查,更加突出公開透明、嚴謹嚴格,確保全程在陽光下運行。在落戶公示階段,擴大了擬落戶人員分值公示范圍,除年度總積分外,還將公示各項指標分值,便于社會監(jiān)督。
此外,在失信責任追究方面,堅持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共同對填報指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當年及以后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注銷,并遷回調京前戶籍所在地。對用人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年及以后5年內不受理其積分落戶申請事項。申請人及用人單位的嚴重失信信息將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申報審核是公益性服務,不接受中介服務
積分落戶是否收費?能否委托中介辦理?相關部門強調,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審核是公益性服務,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也不接受中介服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以辦理積分落戶名義收取費用的,均屬違法行為。
相關部門提醒,2020年積分落戶申報在即,再次提醒用人單位和申請人務必提高警惕,不要相信所謂的“代辦服務”,避免遭受財產損失,更不要因提供虛假材料被取消申請資格并影響單位及個人誠信記錄。用人單位要繼續(xù)履行好誠信監(jiān)督職責,及時糾正申請人的失信行為,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