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戶籍新政策,深圳全市每個派出所原則上只設一個非農業(yè)“公共戶”
新京報訊(記者張建)自2022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29日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共戶”政策,從本月起正式開始實施。6月7日,深圳市公安局發(fā)布的《深圳市公安局關于印發(fā)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工作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簡稱“通知”)規(guī)定,深圳全市每個戶籍派出所原則上只設立一個非農業(yè)“公共戶”,接收暫不具備市內遷移條件的本轄區(qū)非農業(yè)戶口人員落戶。
其中,在房地產交易落戶方面,通知明確,因房屋產權交易戶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2022戶籍新政策,深圳全市每個派出所原則上只設一個非農業(yè)“公共戶”,或是因房屋交易所有權變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權變更2022戶籍新政策,現(xiàn)房屋權利人申請將原戶內人員遷出的,原戶內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遷出的,都可以通過申請“公共戶”落戶解決戶口“無處安放”的問題。
業(yè)內人士指出,長期以來,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2022戶籍新政策,戶口問題往往成為買賣雙方經常出現(xiàn)的一大糾紛點——雖然已經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xù),但賣家的戶口依舊掛在原處,導致買家戶口有可能無法遷入。此次深圳“公共戶”政策落地后,之前買房后原業(yè)主戶口無法遷出的情況將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解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還規(guī)定,其他幾類情形的深圳市戶籍人員也可以申請“公共戶”落戶,一是因離婚后戶口須遷出,或因離職戶口須從原單位集體戶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深圳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戶口無法遷出的;二是新生兒親生父母一方戶口在深圳市“公共戶”內,且新生兒無法在其他地址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其親生父母戶口所在“公共戶”內申報出生登記;三是其他特殊原因在深圳市無法辦理戶口市內遷移的情形。
新京報記者張建
編輯楊娟娟校對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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