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時發(fā)現(xiàn)自己社保有問題沒有購房資格如何處理,我個人認為可以找個有資格的深戶結婚或有資格的非深戶結婚,訴訟繼續(xù)履行處理。
為了印證我的結論,我在朋友圈和微信群發(fā)了下面的英雄帖:
就深圳夫妻二人一人有資格,另外一人沒有資格,可以不可以單獨登記在沒有購房資格的一方名下,本律師征求靠譜結論。我一個當事人上周咨詢銀湖登記中心說是可以。不知道其他登記中心啥情況,有辦理過得和我說下,沒有辦理過的中介朋友遞件時幫我問下。謝謝。
英雄帖在我的朋友圈和微信群發(fā)布后,得到了廣大中介和買家的回應,有買家用自己的經(jīng)歷答復他自己就是深戶家庭,單獨登記在他一個人名下的。但是有中介反饋非深戶家庭不能單獨登記在沒有購房資格的一方名下,但是我在訴訟繼續(xù)履行勝訴的案件中發(fā)現(xiàn)在法院是可以的。
因此結論就是:目前在深圳,深戶家庭買賣房產(chǎn)時可以單獨登記一個沒有購買資格一方名下。非深戶家庭買賣房產(chǎn)過戶時在登記中心單獨登記沒資格一方名下不行,但是通過法院訴訟繼續(xù)履行合同時候行,因為登記中心給法院的購房資格證明是按照原告家庭為單位出具的。我說的是買賣時候的登記,不是夫妻更名登記。夫妻之間更名不考慮深戶家庭和非深戶家庭,可以任意更名為任意一方單獨所有或夫妻共有,需要還清銀行貸款或抵押權銀行書面同意更名就可以,在深圳夫妻之間更名紅本在手沒有抵押和查封,只需15元。
另外有群友反饋,四大國有銀行貸款時要核對買受人自己一個人的購買資格,沒有的話不審批貸款。該群友解釋“在深圳四大行申請房貸,除了考察購房人的還款能力之外,也會調查購房人是否符合購房人資格條件,如果核實不符合,即使資產(chǎn)實力和還款能力夠也會拒批,且銀行一定核實得到。(但是是否二套,以及成數(shù)問題,可協(xié)調處理)?!?/p>
但是在實踐中我碰到多個涉及四大國有銀行的案件,是買家在遞件過戶時才發(fā)現(xiàn)自己社保有斷交情況導致沒有購房資格,也就是說不是所有的銀行都在審批貸款時嚴格審核買家的購房資格。
需要說明的是,北京市在5月份升級網(wǎng)簽系統(tǒng),沒有購房資格的一方不能單獨登記在其一個人名下,只能登記在有資格一方或夫妻雙方聯(lián)名登記。
——周爭鋒2017年6月14日寫于深圳
來源:周爭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