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發(fā)布了一個公告,申請人申請辦理港澳直通車指標(biāo)、牌證時,改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公告內(nèi)容如下:
公告
以往,申請申請辦理港澳直通車指標(biāo)、牌證,需要用到《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也就是大家所說的“探親證”,現(xiàn)在改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望知悉。
好消息
附上好消息!想在港珠澳大橋自駕通行,往返港珠澳三地?在“廣東交警”公眾號就可以辦理!
申辦條件、所需資料、申辦流程都有哪些?想必很多老司機想問,在“廣東交警”公眾號平臺回復(fù)“港澳直通車”,詳情即刻送上。
編輯:謝婉清
校核:梁澤宏、陳夏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