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住證的地址變更,個人申請者可到現(xiàn)居住地的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機構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補辦/換領/延期/變更更正信息申請表》,遞交相關材料,經(jīng)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后,換領新證。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相關法規(guī):
《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
第二十條申領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以下簡稱申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wǎng)絡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第二十二條居住證損壞或者證面記載信息發(fā)生變更的,居住證持有人(以下簡稱持證人)可以申請換領新證。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居住證損毀或者丟失的,可以申請補領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