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申領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提交申請。2.受理:受理點應當對申領人是否符合辦證條件進行初步核對。符合辦證條件的,打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核對、補充相關信息并簽名確認后,出具受理回執(zhí)。3.審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公安機關根據反饋的核實結果秒批審核。4.審批:公安審核結果即為最終審查結果。5.辦結。審核通過的居住證系統(tǒng)2個工作日簽發(fā)居住證電子證照,業(yè)務辦結。6.送達。制證中心將制好的證件,8個工作日內送至居住證窗口或郵局。申領人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受理時確定的居住證受理點領證或由其選定的同城快遞上門發(fā)證(收件人憑預留手機接收的取件碼領證)。(二)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流程目前該代辦途徑暫停服務,請有需要的申請人通過個人途徑自行申請。(三)特別提醒:以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申請的,需要先在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的網站進行學歷認證,認證通過方可以此條件通過網上、受理點渠道申領及簽注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