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功能又升級了。昨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獲悉,按照公安部統(tǒng)一部署,即日起,無論你戶口在哪個省,只要持有武漢市居住證,就可在漢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無需再回戶籍地。此前,持居住證在漢辦證僅限湖北省內(nèi)居民。
據(jù)了解,此前,在武漢市居住證提供的“福利”中,就包含辦理出入境證件這一項,但限制頗多。具體來說,僅湖北省內(nèi)戶籍人員才能憑武漢市居住證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外省戶籍人員不可在漢辦理,且僅限辦理護照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新政的推出,消除了“湖北省內(nèi)戶籍人口”限制,無論你來自全國什么地方,只要擁有武漢市居住證,就可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辦理范圍還將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納入其中。另外,戶籍地沒有開放赴港澳個人游的申請者,在武漢只能辦理團隊游簽注,新規(guī)也做出改變,持武漢居住證,還可申請辦理赴港澳個人游簽注。
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獲悉,有武漢居住證的申請者(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以及照片、申請表等材料,在武漢各出入境辦證窗口申請辦理。申辦過程中,武漢警方出入境管理部門將代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接收申請材料,并制發(fā)出入境證件,證件申請仍由戶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證件在受理申請后的30日內(nèi)簽發(fā)。(記者岳源通訊員馮威沈軍)
責編:江尚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