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積分入戶申請流程
一、進行申請
深圳市積分入戶申請統(tǒng)一通過互聯(lián)網提交。申請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期間登陸“深圳市公安局”網站(進入“個人業(yè)務”—“戶籍遷入”欄目
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
申請人以本人真實身份信息注冊申請賬號并進行實名認證后(請根據系統(tǒng)提示,使用手機微信進行實名認證),按照系統(tǒng)提示的步驟和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后,完成申請?zhí)峤弧?/p>
二、條件審核及積分核算
本年度積分入戶網上申請將于2020年9月30日24時截止。受理機關自2020年10月1日起啟動本年度審核工作,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申請,計算各項指標積分分值及總分,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陸申請平臺,在“我的申請”查詢受理情況及積分分值。
三、復核及公示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為復核申請期。申請人對本人單項積分分值存在異議的,可于復核申請期內進入申請平臺“我的申請”查看復核申請途徑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為復核審核期,相關部門將對復核申請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后,申請人可在申請平臺“我的申請”查詢復核結果,復核后形成的積分分值為最終結果。
受理機關將于2020年12月8日通過“深圳市公安局”網站統(tǒng)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圍申請人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情況和問題。
四、公布正式入戶人員名單
公示結束后,受理機關將通過申請平臺“我的申請”公布正式入戶人員名單。進入正式入戶人員名單的申請人,應按照積分入戶具體辦理要求和流程(詳情將在“公告說明”發(fā)布),前往公安機關核驗相關材料,辦理入戶手續(xù)。
注意事項:
?。ㄒ唬┥暾埲俗猿晒μ峤环e分入戶申請后,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陸申請平臺更改申請信息或撤銷申請。申請撤銷后,可再次提交申請。2020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請信息或撤銷申請。
(二)如果您想了解更詳細的辦理積分入戶信息,可在“公告說明”查詢或撥打我市戶政咨詢。
(三)申請人切勿相信非法中介,個人通過實名認證后按提示如實完成信息填報即可提交申請。所有積分項全部通過數據比對核算分數,完全公開、透明,歡迎市民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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