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依據(jù)】
一、蘇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關于印發(fā)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府規(guī)字〔2020〕14號);
二、蘇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關于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蘇府規(guī)字〔2020〕4號)(以下簡稱《通知》);
三、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公安局《關于落實蘇州市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操作細則》(蘇人保〔2020〕7號)(以下簡稱《細則》)
【辦理條件】
經(jīng)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進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生。
【所需材料】
一、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發(fā)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和介紹信;
二、其他規(guī)定的材料。
【服務流程】
一、預審:
(一)預申請:由申請單位憑賬號、密碼登錄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官網(wǎng)(網(wǎng)址:人才落戶申報平臺,按系統(tǒng)提示逐項如實填報申請信息,上傳申請材料。
(二)預審:人才中心工作人員自收到預申報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通過網(wǎng)絡比對等方式,完成對預申請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對工作,并反饋預審結果。
二、材料提交
(一)戶口從江蘇省外長三角區(qū)域遷入的,提交《長三角區(qū)域跨省戶口網(wǎng)上遷移電子準遷證申請表》《長三角區(qū)域跨省戶口網(wǎng)上遷移告知單》;從江蘇省內遷入的,提交《電子準遷證申請表》;
(二)補正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受理
人才中心自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確定受理或不受理。對符合落戶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進入審核流程。
對不符合落戶條件的或存在《細則》第三條第四款第三點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
四、審核
材料齊全的,人才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組織審核和審批。對初審、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在人才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簽發(fā)《蘇州市人才落戶登記表》,并轉遞至擬落戶地公安機關。
對申請單位或個人存在《細則》第三條第五款審核不予通過情形之一的,由人才中心反饋信息,并說明理由。
五、戶籍遷移
擬落戶人員根據(jù)公安機關的告知和《細則》第三條第六款的要求辦理戶口遷移和落戶手續(xù)。
【收費標準】不收費
【服務時限】預審:原則上3個工作日;受理:3個工作日;審核:5個工作日
【服務地點】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干將西路288號)一樓大廳1-2號窗口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