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邊法律右邊分析:(1)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學歷
(2)身體健康,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活動及相關不良記錄
(3)本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guī)定
左邊法律右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fā)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qū),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