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家長們對于居住證問題的解答
1)孩子今年幼兒園升一年級了,孩子的臨時居住證現(xiàn)在已經到期了(或者沒辦理),該怎么辦?
按照2018年的居住證政策,臨時居住證過了有效期之后,孩子需要重新辦理居住證,臨時居住證不再續(xù)辦,需要六個月的居住登記備案,才能申辦居住證,按照17年的升學政策,需要在2017年6月30號之前,將孩子的臨時居住證等入學資料準備好才可入學,但是今年過期的臨時居住證,需要重新辦理孩子的居住證,在時間上,這對于很多的幼升小家長是來不及的,但是今年政策還沒有出來,各區(qū)18年招生政策將于3、4月份出來,所以,家長們現(xiàn)在抓緊時間給孩子辦理居住證,及時關注各區(qū)官方和官網信息。
2)公辦學校材料準備截止日期,是網上查詢的通過時間,還是以拿到居住證實物為主?
拿到居住證實物為主
3)父母有一方是上海戶口,另一方不是上海戶口,孩子落戶是上海戶口需不需要居住證?
孩子是有上海戶口的,因此,不需要辦理居住證
4)父母有一方是上海戶口,另一方不是上海戶口,孩子落戶是外地戶口需不需要居住證?
孩子需要辦理居住證,外地一方也需要辦理居住證
5)孩子幼升小,父母雙方都需要辦理居住證嗎?
只要父母一方有上海居住證,孩子有居住證即可
6)現(xiàn)在需要備案6個月,如果今年的截止日期還是6月30日,孩子還能上學嗎?
如果在今年截止日前家長的居住證還未辦下來,那么今年孩子是無法入學的。鑒于今年居住證需備案6個月,因此今年最終的截止日期可能會延期(以發(fā)布的信息為準),建議家長還是趕緊去辦理居住證為好。
2.還沒辦理居住證,居住登記到什么地方辦理?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到現(xiàn)居住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3.辦理居住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wèi)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4.申辦《上海市居住證》需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申請人現(xiàn)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具體見3條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5.居住登記有效期限有多長?
居住登記有效期一年,逾期須重新辦理。《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這個很重要,家長們要注意!
6.在居住登記有效期內,居住登記信息發(fā)生變化怎么辦?
已辦理居住登記的來滬人員居住登記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當?shù)浆F(xiàn)居住地的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xù)。如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民族、戶籍地址等信息變更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公民身份號碼變更的還需提供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同時出示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憑證》。
7.居住登記、居住證申領等可以代辦嗎?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辦居住證相關事項,同時提供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監(jiān)護關系證明材料。
8.哪些人可以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9.沒有辦理居住登記,可以申辦《上海市居住證》嗎?
不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境內來滬人員,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現(xiàn)居住地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居住證》。
10.《上海市居住證》辦理對政府各部門有哪些時限要求?
?。?)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辦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辦材料后,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tǒng)進行后臺比對完成核定。
?。?)對符合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申領條件之一的,公安制證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
11.居住證持證人居住地址等登記信息發(fā)生變化了怎么辦?
持證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記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xù)。
12.《上海市居住證》如何辦理簽注?
持證人應當在《居住證》簽注期限屆滿之前的30日內,到現(xiàn)居住地的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xù),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并攜帶本人《居住證》。申請人現(xiàn)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
13.《上海市居住證》未按規(guī)定辦理簽注會有什么影響?
持證人逾期未簽注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xù)后《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逾期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xù)之日起連續(xù)計算。在逾期60日后補辦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xù)之日起重新計算。
14.哪些情形下《上海市居住證》會被注銷?
?。?)持證人在申辦時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居住證》的;
?。?)持證人情況發(fā)生變更且不符合《居住證》辦理要求的;
?。?)持證人已轉辦本市常住戶口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15.《上海市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該怎么辦?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持證人應當憑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明,及時到現(xiàn)居住地的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換領、補領手續(xù)。證件丟失的,可以同時辦理掛失手續(xù)。
對符合《居住證》換領、補領條件的,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在信息系統(tǒng)中提出制證申請,由公安部門重新制證。
16.《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修訂后,持有的原《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是否繼續(xù)有效?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修訂后,原《上海市居住證》和《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原《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簽注的,按照修訂后的實施細則規(guī)定辦理;《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有效期滿后不再續(xù)辦,持證人可以在有效期內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17.如需了解居住證積分制度的內容,請撥打熱線電話:,向市人社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