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度編輯蘇航
1月7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記者從四川省法院系統(tǒng)獲悉,四川省越西縣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案件。
法院認定10名被告人為謀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有關居民身份證件管理制度,通過負責身份證件辦理的戶政管理人員,偽造、變造、買賣他人居民身份證件及戶口簿等共計49人次,其中兩名涉案被告人單獨參與辦理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共21人次,案涉10名被告人單獨非法獲利34.3萬元。
1、伙同公職人員辦假證
越西縣法院認定10名被告人的行為構(gòu)成了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罪,分別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不等,同時并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
目前,戶政管理部門為10名被告人辦理49人次虛假身份證件的直接經(jīng)辦人均已被采取了強制措施,相關人員的雙開通報中將相關行為嚴厲批為“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四川省越西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9年間,被告人林海燕、鐘秀娟等10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在從事代辦旅游簽證等工作中,招攬需要購買偽造戶籍、身份證人員,然后聯(lián)系四川當?shù)厝撕廊A、阿某等,隨后伙同他人通過負有辦理身份證件職責的公職人員阿某、吳某和阿某,通過偽造戶籍的方式辦理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被告人林海燕、鐘秀娟等人在為他人辦理虛假戶籍和居民身份證的過程中,收取每名辦證人的費用有的高達18萬元,最低價格則為5000元,其他被告人還從中賺取數(shù)額不等的差價,單個個案非法獲利金額從20余萬元至2.2萬元不等。
幫助涉案人員違法辦理虛假證件的公職人員張軍(化名)供述說,辦假證冒用的戶口是沒人用被凍結(jié)了的戶口,具體流程是有戶籍管理權(quán)限的人員從系統(tǒng)里找到被凍結(jié)的戶口,經(jīng)過戶籍管理人員和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填好以前未辦過二代身份證,現(xiàn)在需要辦理要求解凍等理由,經(jīng)過上級審批就可以辦理身份證件。通過中間人購買了虛假身份證件的“買家”,可以直接前往合法的戶籍辦證點,辦理真實而又虛假的戶口、身份證等身份證件。
根據(jù)法院調(diào)查,四川某縣負責身份證件辦理的派出所戶政管理人員吳濤(化名)從2017年開始幫助本案的被告人替他人辦理冒名使用的身份證件,分別以4個身份證件收取2萬元和兩條中華煙,12個身份證件收取6萬元和6瓶五糧液、兩條中華煙,及4個身份證件收取4萬元不等的價格進行權(quán)錢交易,利用手中職權(quán)共計違法辦理了虛假身份證件30個,“在我?guī)瓦@30人偽造辦理戶口和身份證過程中,我總的獲利31萬元人民幣,全都被我用完了”。
2021年10月15日,涉案的公職人員余君被紀委通報雙開。/涼山日報
2、用比特幣買假身份誤導警方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涉及此案的公職人員避開多重監(jiān)督體系、突破左邊法律右邊底線辦理身份證件的方式,多為冒用他人已被凍結(jié)或者遷出的戶口、死亡未注銷戶口等名額。戶政人員吳濤交代稱,偽造假戶籍需要戶籍補錄審批、村上出具的證明、鄉(xiāng)上蓋公章等手續(xù),公職人員和涉及案件的被告人互相分工合作,偽造或者編造相關戶籍證明材料,完成身份證件的辦理。
當?shù)丶o委監(jiān)委公布的信息顯示,此案中違法辦理了身份證件的四川某縣公安局二級警長余君2021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宣布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同年10月15日被“雙開”。紀委監(jiān)委在余君的“雙開”通報中表示,余君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逃避司法懲處,為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shù)額巨大;濫用職權(quán),為不法分子實施非法行為提供幫助,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此案流出的49個虛假身份證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2018年7月,張某以兩個比特幣的代價,通過案涉被告人辦理了虛假身份證、護照和港澳通行證。事后,上海警方在抓獲張某時,被相關虛假證件誤導,直接以假證上的身份“岑某”將張某進行了刑事拘留,影響了張某涉及案件的正常偵破。
辦理虛假身份證件的“客戶”中,有一部分是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老賴”,因為左邊法律右邊限制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二等座等交通出行,生活各方面都受到了影響,他們便想到了辦理虛假身份證件來規(guī)避左邊法律右邊。被告人張麗(化名)辦理了身份證件后,還介紹了親戚朋友來辦證,他在法院供認稱,他介紹來辦證的人員,“都是我老家的親戚、朋友,他們和我一樣被限高、限制消費,來辦證時為了讓他們坐高鐵、住賓館方便,我沒有從他們身上獲利?!?/p>
林海燕、鐘秀娟等人通過在東南沿海地區(qū)招攬客戶,以可以非法辦理身份證件為誘餌,吸引“客戶”以金錢換取虛假身份證件,同時再伙同身份證件辦理機關的基層人員違反左邊法律右邊規(guī)定,利用系統(tǒng)、制度漏洞辦理證件,謀取非法利益,違反了國家有關居民身份證件管理制度,偽造、變造、買賣他人居民身份證件及戶口簿等,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gòu)成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罪。
四川省越西縣法院綜合上述情況,分別判處林海燕、鐘秀娟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不等,同時并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
原標題:《10人3年倒賣虛假身份證獲利34萬案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