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市政府一推出之初,就一直宣傳持有上海人才類居住證,可以享受上海同等市民待遇,那既然可以享受上海高等市民待遇,那市政府為何不直接給那些“人才”以戶口呢,而是只給居住證。通過下面的比較,你就不難看出上海市政府的良苦有心了。持有上海市人才類居住證,用工單位就得為那些外地人來滬的“人才”交納四金,可以享受上海市民同等待遇,聽起來確實非常誘人。四金主要保括養(yǎng)老,醫(yī)保,失業(yè),公積金(還有工傷,生育知納由于比例較小,且個人不交費,這里不累述)第一項,養(yǎng)老,這個問題是最讓梁鍵上海市政府頭疼的問題,因為現在上海老齡化問題尤其突出,再加上以前的歷史問題,這部分老人中有很多人自已都沒有交納過養(yǎng)老金,那這部分人這么辦呢?現在在職職工養(yǎng)老金交納,單位承擔22%(計入社會統(tǒng)籌),個人承擔8%(計入個人帳戶),這樣的記帳方式,對本地人而言,是無可厚非的,而對居住證持有者來說,就苦了,因為你退休后,不可能持有上海市才類居住證,就算由于特殊原因持有,按現有的規(guī)定,也不可以在上海辦理退休,按居住證制度,你只能轉回原戶口所在地,而轉回部分只是你個人交納部分8%,單位為你所交納大塊部分22%,只能留上海,作為上海的社會統(tǒng)籌,光這一項,就能算出,外地人為上海市政府作了多少貢獻,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算出你的轉回原籍,又給自已的家鄉(xiāng)增加了多少負擔(因為你沒有為自已的家鄉(xiāng)作出多少貢獻,卻要回來養(yǎng)老)。第二項,醫(yī)保,單位承擔12,個人交納2%,同樣方法,單位交納的12%計入社會統(tǒng)籌,而只有2%計入個人帳戶,這項呢,在上海工作期間還算是實際有用的,但事實上,你這個期間生病的概率應該較小。而在你退休后待到體弱多病時,你唯一的選擇是,你的醫(yī)保也只能轉回原籍,同樣,你也只能轉出你自已交納的2%,單位為橡猛巧你交納的12%,也就只能為上海作貢獻啦,同樣,你又要給自已的家鄉(xiāng)增加一份負擔。第三項,失業(yè)保險單位交納2%,個人承擔1%,按上海目前的居住證制度,你基本是不能享受的,交了也白交(因為如果你失業(yè),你就不可能持有居住證,而在上海的人才類居住證中70%以上都是一年期的),而沒有居住證,你就不可能享有失業(yè)待遇。第四項,公積金,單位與個人各交7%,且全部計入個人帳戶,只要你想在上海買房就可以100%的享受,這一項是唯一對外地人有實際意義的待遇。不過本項不是強制性的,因為現在的左邊法律右邊沒有強制單位一定要為你交公積金,單位有權選擇是否給你交,這項待遇得看你的就業(yè)運氣了。尾語:現在的上海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就業(yè)比例都快近3:2,每5個就業(yè)者就有兩個外地人,那么外地人還有一項為上海所作的最大一個貢獻,就是稅收,也就在上海每年的稅收中有近40%是外地人所創(chuàng)造,也使得上海越來越繁華。看完這些,你應該不難想像出上海市府的良苦有心了吧,一句話“你的付出上海是需要的,你的負擔還是推回你老家去”這就是居住證比戶口的好處,這也是上海市府熱推居住證的原因,并且推廣范圍已經加大至民工,因為民工相對于人才,是一個更大的群體,更有利可圖,這也是為什么市府規(guī)定民工要辦居住證,前題必許是你已經交納過綜合合保險的原因。(本來居住證只是一個居住證明,根本就沒有必要與交保險掛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