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留學生在中國
為加強外國來華留學生的管理,特制訂了《高等學校接收外國留學生管理要求》,下面XX給大家介紹有關外國留學生管理要求的相關資料,期望對您有所幫助。
外國留學生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中國和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情,促進高等學校的國際交流和合作,加強對接收和培養(yǎng)外國留學生工作的規(guī)范管理,依據《中國教育法》、《中國高等教育法》和《中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訂本要求。
第二條本要求所稱高等學校,系指經教育部同意的實施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一般高等學校;本要求所稱外國留學生是指持外國護照在中國高等學校注冊接收學歷教育或非學歷教育的外國公民。
第三條高等學校接收和培養(yǎng)外國留學生的工作,應該遵照“深化改革,加強管理,確保質量,主動穩(wěn)妥發(fā)展”的方針。
第四條接收外國留學生的高等學校,應該含有必備的教學和生活條件,和對應的教學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高等學校接收和培養(yǎng)外國留學生,應該遵照國家外交方針,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六條教育部統(tǒng)籌管理全國來華留學工作,負責制訂接收外國留學生的方針、政策,歸口管理“中國政府獎學金”,協(xié)調、指導各地域和學校接收外國留學生工作,并對各地域和學校的外國留學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質量進行評定。
教育部委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國家計劃內外國留學生的招生及詳細管理工作。
第七條高等學校接收外國留學生,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外事和公安部門審批,并報教育部立案。高等學校接收享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外國留學生,由教育部審批。
第八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當地區(qū)高等學校接收外國留學生工作的協(xié)調管理。外事、公安等相關部門幫助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做好外國留學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條高等學校詳細負責外國留學生的招生、教育教學及日常管理工作。學校應該有校級領導分管本校的外國留學生工作;學校應該依據相關要求建立外國留學生管理制度,并設有外國留學生事務的歸口管理機構或管理人員。
第三章外國留學生的類別、招生和錄用
第十條高等學校能夠為外國留學生提供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接收學歷教育的類別為:??粕?、本科生、碩士碩士和博士碩士;接收非學歷教育的類別為:進修生和研究學者。
第十一條高等學校應該制訂外國留學生招生措施,公布招生章程,按要求招收外國留學生。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招收外國留學生名額不受國家招生計劃指標限制。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應該根據國家相關要求確定并公布對外國留學生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并以人民幣計價收費。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接收外國留學生的專業(yè)應該是對外開放專業(yè)。為外國留學生單獨設置新的學歷教育專業(yè),必需報教育部審批。
第十五條申請到中國高等學校學****進修的外國公民,應該具有對應的資格并符合入學條件,有可靠的經濟確保和在華事務擔保人。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應該對申請來華學****者進行入學資格審查、考試或考評。錄用標準由學校自行確定。對使用漢語接收學歷教育者,應該進行漢語水平考試。
第十七條外國留學生的錄用由高等學校決定。高等學校應該優(yōu)先錄用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外國留學生;高等學校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