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一式三聯(lián)。第一、二聯(lián)交由留學人員本人,待回國后辦理相關手續(xù)時備用;第三聯(lián)由我駐英使館教育處(或駐曼城總領館教育組)存查。有關辦理的具體條件和要求如下:
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須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持有效的學生簽證(stuent),在英全日制高校攻讀本科(含本科)以上學位的中國留英學生;
持學術訪問簽證(acaemicvisitor),在英國高校進修或持workpermit(工作許可)簽證,在英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從事博士后的研究人員,在英國停留須滿6個月以上。
上述人員就讀的大學應為列入中英兩國政府學位證書互認框架協(xié)議所包括的高等教育機構名單之內(nèi)(有關名單的詳細信息查詢:中國教育部“教育涉外監(jiān)管信息網(wǎng)”站)
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可不貼照片(使用您的注冊賬號登錄報到登記系統(tǒng)后,即可打印登記表)。
同意駐英使館教育處向你原就讀院校核實情況的授權信(須本人簽名,請見模板樣式)。
凡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需提供本人已獲得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如尚未領取學位證書,請?zhí)峁┚妥x學校出具的完成學業(yè),將于何時獲得學位的證左邊明信右邊原件(內(nèi)容須包括:說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校何專業(yè)注冊攻讀何種學位,將于何時畢業(yè)并獲得何種學位,相關負責人簽名及單位蓋章,簽發(fā)證左邊明信右邊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傳真和郵件地址)。
訪問學者、博士后人員,需提供進修或科研工作單位出具的進修或科研工作證左邊明信右邊原件(需注明從何時至何時在何單位做何科研工作;簽發(fā)證左邊明信右邊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傳真和郵件地址)。
護照身份頁、抵英簽證頁復印件。
關于郵寄服務,留學人員可自愿選擇平信郵寄或快遞服務。如選擇平信郵寄服務,請貼足英國郵資并寫清楚回郵地址的中號(a4紙的一半)回郵信封。具體要求是:請按照英文信封的書信格式填寫,請用中、英文準確、詳細地寫明收信人姓名、回郵地址及郵編,并確?;剜]地址在3個月內(nèi)有效。關于郵資,寄往英國境內(nèi)的信件,請貼firstclass郵資;如寄往中國,應貼不低于2.5英鎊的英國郵票。鑒于近年來郵寄件丟失,或因地址有誤等原因造成退件情況時有發(fā)生,建議廣大留學人員通過可追蹤方式郵寄。
關于快遞郵寄服務:教育處已與申通國際英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申通公司)達成一致,申通公司愿承擔教育處為留學人員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后的快遞服務業(yè)務。申通公司系在英國依法注冊從事國際快遞服務的中資公司。根據(jù)其業(yè)務規(guī)定,主要承運英國至中國間的國際快遞服務,同時其作為快遞公司的合作伙伴代辦快遞業(yè)務。申通公司秉承為留學人員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的宗旨,保證為留學人員提供優(yōu)惠價格,確保郵件安全、快捷準確且可追蹤投遞。申通公司承諾,每個工作日將免費來教育處取件。
基于申通公司的上述承諾,教育處愿意向留學人員推介申通公司的服務。如自愿選擇申通提供的快遞服務,在線辦理注冊登記支付郵資后,將打印出來標有訂單號的快遞單隨申辦證明材料一并郵寄教育處,教育處審核通過打印后,即可投遞服務,申請人可在申通英國網(wǎng)站上追蹤投遞進展。教育處與申通公司在為留學人員提供快遞服務中無任何經(jīng)濟關系,也互不承擔連帶責任。若由申通公司承擔的郵寄服務出現(xiàn)任何糾紛,均由申通公司與留學人員協(xié)商解決。
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請將上述申請材料,郵寄給相關管片的負責老師(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字樣)。郵寄前請留學人員認真核對報到登記表中各項信息,有關材料請使用a4紙,并按順序整理好。材料不齊全者請勿郵寄,以避免因無法辦理而造成材料遺失。請切勿郵寄畢業(yè)證書原件等材料;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教育處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況下將在20工作日內(nèi)進行審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審核辦理結果會在報到登記系統(tǒng)里顯示,請申辦者在郵寄材料后,通過留學人員報到登記系統(tǒng)跟蹤查詢材料是否收到及目前辦理狀態(tài),恕我處不受理相關問題的電話咨詢。如遇申辦人數(shù)猛增的情況,辦理時間則相應推遲,望予諒解。
關于抵英日期:請?zhí)顚憗碛膶嶋H時間;入學日期:請?zhí)顚憺樯贽k證明的相關學業(yè)的入學日期;結業(yè)日期:請?zhí)顚懌@得學位的日期;留學期限:從抵英至結業(yè)的全部留學期限。
駐英使館教育處根據(jù)留學人員提供的材料,只開具一次《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如留學人員曾獲得兩個或以上學位或具有兩次以上不同的學習經(jīng)歷(含在不同館區(qū)的學習經(jīng)歷),駐英使館教育處(駐曼城總領館教育組)將依據(jù)其在英國所獲得的最終學歷,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之前所獲得的學位及學習經(jīng)歷,請留學人員本人務必在注冊登記表中的“備注”欄中標明。這一備注的內(nèi)容將直接打印在《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中,留學人員無需重復辦理證明。
教育處經(jīng)審核通過后,所有信息將被鎖定,不能進行任何修改或刪除,因此,請留學人員在網(wǎng)上登記注冊時,仔細審核信息,確認準確無誤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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