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配偶以及子女“家屬隨遷”的政策,需要滿足什么條件、什么材料才可以辦理?
留學生配偶要求
1、在回國之前就已結婚,且配偶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
2、回國后結婚的配偶,按照上海市投靠類政策辦理落戶。
3、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
配偶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留學生子女要求
1、16周歲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
2、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
a.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母)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后一并提出。
注意:申請人在上海落戶后再提出補辦隨遷的,按照上海市投靠類政策辦理落戶。
b.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隨遷所需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證、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材料。
(二)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配偶來本市前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落戶其他注意點
1、辦理留學落戶不需要居住證,所以大家不用太在意是不是辦理居住證,很多留學生在申請落公共戶時候發(fā)現(xiàn)房東不配合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所以大家在租房時候務必先和房東確認好配合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手續(xù)。
2、遞交材料一定要再三檢查一遍,就像是高考你交卷完成之后是沒有辦法修改和刪除的!都覺得自己填寫的沒有錯誤很快就上交了,結果因為一些小細節(jié)導致了預審失敗,還會留下痕跡。
相關疑難的問題可一對一:SHJZZJFM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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